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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新生兒致盲性眼病,早期篩查和定期隨訪可以預防該病導致嚴重視功能損害,被世界衛生組織歸類為新生兒可避免盲的防治目標。自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早產兒治療用氧和視網膜病變防治指南》以來,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積極推動ROP的篩查和治療,于2014年更新了《中國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篩查指南》。經過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國5期ROP病變基本消失。為了合理掌握ROP分類標準及藥物治療的適應證,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中國醫師協會眼科醫師分會眼底病專委會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通過認真、全面、充分討論達成共識性意見,參考國際標準術語更新了我國ROP的分類和新名詞術語的中文譯名,并補充制定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治療適應證的標準,以供臨床醫師在臨床實踐中參考應用。

引用本文: 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 中國醫師協會眼科醫師分會眼底病專委會. 中國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分類和治療專家共識(2023年).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3, 39(9): 720-727.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30815-00346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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