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信息: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華西期刊社《中國循證醫學雜志》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改編
冠心病(CHD),是一種普遍存在并威脅生命的慢性心血管疾病[1]。據《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鑒2022》顯示,2021年我國城鄉居民冠心病死亡率分別為135.081 0萬和148.191 0萬,且持續上升[2, 3]。冠心病患者需要終生用藥,嚴重者需要手術治療,而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為常用的治療方法之一[4]。據統計,我國冠心病住院費用年均增長率遠大于國內生產總值(GDP)[5],患者經濟負擔沉重。面對人口老齡化嚴重,醫保收支日益緊張,藥品和醫用耗材流通環節加價高等問題,我國實施了集中帶量采購政策(簡稱“集采政策”)[6]。集采政策的核心在于帶量采購,以采購數量為基礎,借此實現價格的優惠,切實減輕患者疾病經濟負擔。2019年9月,集中帶量采購試點擴大范圍,甘肅省自此開始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此次集采的藥物品種包括冠心病常用藥物阿托伐他汀鈣片、瑞舒伐他汀鈣片、硫酸氫氯吡格雷片等。2020年10月啟動首次耗材的國家聯采,冠狀動脈藥物洗脫支架系統被納入集采范圍,隨后,甘肅省相繼將冠脈擴張球囊、導引導絲、藥物涂層球囊、導引導管納入集中帶量采購。
目前從患者角度評估藥品費用和耗材費用變化的研究較少,此外缺乏針對西北地區集采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因此,本研究聚焦于甘肅省對PCI手術的冠心病患者住院費用進行研究,旨在全面評估其執行成效,以期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集采政策、減輕患者疾病經濟負擔提供科學依據。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數據來源于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信息統計中心的數據,搜集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甘肅省綜合醫院冠心病住院病例的病案首頁數據。
依據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標準,選取出入院主要診斷疾病編碼為I20~I25的冠心病患者為研究對象。依據手術操作分類代碼國家臨床版3.0,選取PCI手術病例。本研究共納入PCI手術冠心病住院患者32 938例。
1.1 數據納排標準與質量控制
1.1.1 納入標準
① 住院時間介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② 主要診斷疾病編碼為I20~I25的冠心病病例;③ 手術操作為PCI手術的病例;④ 入院診斷和出院診斷一致的病例。
1.1.2 排除標準
① 重復的病例數據:依據基本人口學信息、疾病診斷編碼、住院時間和住院費用,排除重復病例數據;② 存在缺失或不完整信息的病例數據:排除存在重要指標(例如基本人口學信息、住院時間、住院費用等)信息缺失和不完整,使數據無法分析或分析結果存在嚴重偏差的病例數據;③ 存在邏輯錯誤的病例數據:排除住院天數小于1天,住院總費用與各單項費用不符合等邏輯錯誤的病例數據。
1.1.3 貼現
為了消除價格變動帶來的影響,使不同年份的住院費用具有可比性,因此,本研究以2022年為基準年,依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對2018—2019年的住院費用進行貼現。
1.2 采集的指標
1.2.1 患者基本人口學特征
性別、年齡、民族、婚姻狀況、居住地、醫保類型。
1.2.2 冠心病患者的就診信息
就診醫院、就診醫院級別、入院途徑、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實際住院天數、有無共病。
1.2.3 住院總費用及各單項費用
住院總費用包括藥品費、耗材費、診斷費、治療費、醫療服務費、護理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共8個單項。
1.3 統計方法
對基本情況采用例次數(n)和構成比(%)進行描述;采用χ2檢驗對兩組或多組分類變量進行比較分析。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中斷時間序列(ITS)是通過評估干預措施前后結局指標水平和趨勢的變化來評估干預措施的實際效果,不僅能夠評估即刻效應,還能觀察到長期效應的發展趨勢,在衛生政策評估領域被廣泛運用。基于以上特點,本研究采用ITS分析方法,以2019年12月20日作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干預點,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9日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為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自變量定義為時間,單位為月份數。因變量為患者次均住院費用和各單項費用,建立模型。具體模型如下:
![]() |
其中,Yt為因變量,表示在t時刻的結局指標變量;T為連續性變量,代表觀測頻率,取值為1、2、3……n;X1為二分類虛擬變量,表示是否實施藥品集采政策干預,取值為0和1,其中0表示干預前,1表示干預后;為連續性變量,表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的觀測值均取0,而政策實施后則依次取值為0,1,2,3……n;X2為二分類虛擬變量,表示是否實施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干預前為0,干預后為1;
為連續性變量,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前的取值均為0,政策實施后的取值依次為0,1,2,3……n[7]。β0為政策實施前的基線水平;β1表示政策干預實施前的趨勢變化,即干預前的斜率;β2,β4分別表示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時的即刻水平變化;β3,β5分別表示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實施前后的趨勢改變量,即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后斜率與干預前斜率之差;β1+β3表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住院費用在單位時間內的變化趨勢,即政策實施后時間分段變化趨勢的斜率;同理,β1+β3+β5表示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住院費用的斜率;ε代表誤差項[8-10]。
應用D-W方法進行序列自相關性檢驗,若存在1階自相關,采用Paris-Winsten估計方法進行校正。考慮到住院費用數據呈現偏態分布,因此對Yt進行對數轉換處理,并進行log-linear轉換,轉換后當月份數每增加一個單位,Yt的平均估計值百分比變為(expb-1)× 100%。基于Yt的百分比改變量,可以直接反映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關系[11, 12]。
2 結果
2.1 患者基本情況
共納入32 938例冠心病住院患者,集采政策實施前9 229例(占比28.02%),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6 405例(占比19.45%),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17 304例(占比52.54%)。冠心病住院患者中,男性數量多于女性;患者年齡分布廣泛,從24歲到96歲不等,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患者數量逐漸減少;漢族患者顯著高于少數民族患者;已婚患者數高于未婚和離異/喪偶患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高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而全公費的患者數量最少;三級醫院接受的患者數量顯著高于二級醫院;住院天數在7至13天的患者數量高于住院天數在7天以內的患者;門診患者數多于急診患者;具有共病的患者數量多于無共病的患者。統計分析顯示,在性別、民族和有無共病這三個方面,患者之間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然而在年齡組、婚姻狀況、醫保類型、醫院級別、住院天數和入院途徑等方面,患者之間的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細信息見表1。

2.2 政策實施不同階段PCI手術冠心病患者次均住院費用的ITS分析
在集采政策實施的三個階段次均住院總費用分別為46 149.49元、46 629.12元、28 771.76元。ITS分析結果顯示,在集采政策實施前,自付費用、耗材費、護理費、其他費用均呈上升趨勢,分別上升了0.83%、0.34 %、0.93%、9.13%,次均診斷費、醫療服務費均呈下降趨勢,分別下降了0.57 %、0.78%;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藥品費、耗材費、醫療服務費分別即刻下降4.64%、18.12%、8.85%、25.28%;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政策實施后,次均自付費用、治療費、其他費用仍保持上升趨勢,斜率變化為0.022 3(β1+β3=0.008 3+0.014 0)、(β1+β3=0.002 8+0.012 3)、0.012 1(β1+β3=?0.079 2+0.091 3),即平均每月上升2.23%、1.51%、1.21%;次均康復費由下降趨勢變為上升趨勢,斜率變化為0.015 3(β1+β3=?0.001 9+0.017 2),即平均每月下降1.53%,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耗材集采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藥品費、耗材費、診斷費、治療費、護理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分別即刻下降60.53%、18.50%、10.55%、140.32%、8.91%、11.81%、28.23%、10.38%和91.24%,次均醫療服務費即刻上升23.75%;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和各單項費用的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耗材費、治療費、康復費變為下降趨勢,斜率變化為?0.005 2(β1+β3+β5=0.001 6+0.0053?


3 討論
研究結果顯示,集采政策實施后,PCI手術冠心病患者數顯著增加,患者就醫意愿顯著增強,邊斯潔等[13]的研究顯示,集采實施后,植入不同數量支架的費用變化存在顯著差異,每增加1個冠脈支架,患者材料費平均減少約一萬元,患者經濟負擔顯著下降,PCI手術的可及性得以提升。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和自付費用即刻下降,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住院總費用和自付費用呈長期下降趨勢,與黎珍君等[14]的研究結果類似。這表明總體來說,集采政策實施效果顯著,患者住院費用顯著下降,集采政策通過提高市場采購的集中度和規模,加強對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的談判能力和議價能力,從而推動價格合理回歸。隨著集采政策向常態化、制度化方向發展,更多藥品和耗材納入集采,這使得醫保基金大量節約,并且在破解“看病貴”的難題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次均藥品費在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呈下降趨勢,原因可能是政策實施前,甘肅省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破除“以藥補醫”機制,使藥品費用降低[15]。次均藥品在藥品政策實施時和實施后均呈下降趨勢,與楊芳等[16]的研究結果類似,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藥品以量換價,由于不良行業生態而造成的價格虛高現象得到遏制,患者用藥負擔減輕,有效地解決了此前存在的量價脫鉤、分散采購議價能力不足等問題[17]。藥品集采政策實施的同時,我國醫保目錄多次調整,實現國采仿制藥“費降量增”,市場競爭力提升;國談創新藥“費量雙增”,確保患者能夠及時享受到最新醫療成果;此外,研究顯示,集采中標藥品價格下降的同時也推動非中標藥品價格下降,有利于心血管疾病患者醫療費用的降低[18]。在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藥品費呈下降趨勢,與郝新梅等[19]的研究結果相同。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耗材費呈持續上升趨勢,與湯少梁等[20]的研究結果相似,這可能是因為藥品費用管控后存在耗材不規范使用行為。耗材集中采購政策正式實施以來,次均耗材費顯著下降,符合全國各地區冠脈介入類高值醫用耗材集采結果,表明政策實施效果良好[21]。這一政策的推行不僅重塑了醫用耗材的流通模式,更有效地打破了長期存在的灰色利益鏈,顯著抑制了冠脈介入類高值醫用耗材價格虛高的現象。PCI手術可及性提高,患者的經濟負擔得到了實質性的減輕,使得醫療服務更加公平、高效。但是,目前耗材集采政策仍舊面臨挑戰,例如尚未形成類似于藥品一致性評價的質量評估體系,由于采購價格降低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因此,未來還需持續優化耗材集采政策,建議加強對耗材產品使用的監管,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完善集采中選產品供應保障機制,健全高值醫用耗材編碼體系和質量評價體系[22]。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診斷費、治療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呈上升趨勢,與奉子嵐[23]的研究結果類似。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診斷費、醫療服務費、護理費、其他費用在政策實施后均呈上升趨勢,且次均醫療服務費在政策實施時即刻上升23.75%,表明住院費用結構得到優化,更凸顯了醫務工作者的技術價值和勞動價值,一定程度推動了由“以耗養醫”到“以技養醫”的轉變。但同時,服務性費用變化幅度較小,與國內相關研究[24]一致,表明醫療服務價格補償機制仍不完善。2021年國家醫保局聯合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發布《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25],集采政策被視作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一個關鍵契機,應當深化改革,精準調整服務價格,對高技術要求服務設定價格差異,體現其獨特價值。此舉激勵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創新技術,減少不合理費用,推動醫療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次均治療費在政策實施時和政策實施后均呈下降趨勢,與陳楊等[26]的研究結果相同,這可能與甘肅省2020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探索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采購藥品價格協同[27]有關,甘肅省通過實施“超支合理分擔、結余獎勵留用”的機制,使得醫療機構更傾向于選擇價格合理的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同時,醫生在臨床實踐中也被鼓勵減少非必要的診療程序。此外,目前PCI手術是冠心病患者治療的重要方法之一,最能夠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價值的就是手術費,但目前的研究結果表明,手術定價雖然體現了技術和勞動價值,但程度還較小[28],且相關研究表明,材料費、藥品費和檢查費仍是與PCI手術冠心病患者住院總費用關聯度最大的費用,未來需要進一步優化患者住院費用結構,提升能夠體現醫務工作者醫療服務價值的費用占比。
冠心病(CHD),是一種普遍存在并威脅生命的慢性心血管疾病[1]。據《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鑒2022》顯示,2021年我國城鄉居民冠心病死亡率分別為135.081 0萬和148.191 0萬,且持續上升[2, 3]。冠心病患者需要終生用藥,嚴重者需要手術治療,而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為常用的治療方法之一[4]。據統計,我國冠心病住院費用年均增長率遠大于國內生產總值(GDP)[5],患者經濟負擔沉重。面對人口老齡化嚴重,醫保收支日益緊張,藥品和醫用耗材流通環節加價高等問題,我國實施了集中帶量采購政策(簡稱“集采政策”)[6]。集采政策的核心在于帶量采購,以采購數量為基礎,借此實現價格的優惠,切實減輕患者疾病經濟負擔。2019年9月,集中帶量采購試點擴大范圍,甘肅省自此開始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此次集采的藥物品種包括冠心病常用藥物阿托伐他汀鈣片、瑞舒伐他汀鈣片、硫酸氫氯吡格雷片等。2020年10月啟動首次耗材的國家聯采,冠狀動脈藥物洗脫支架系統被納入集采范圍,隨后,甘肅省相繼將冠脈擴張球囊、導引導絲、藥物涂層球囊、導引導管納入集中帶量采購。
目前從患者角度評估藥品費用和耗材費用變化的研究較少,此外缺乏針對西北地區集采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因此,本研究聚焦于甘肅省對PCI手術的冠心病患者住院費用進行研究,旨在全面評估其執行成效,以期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集采政策、減輕患者疾病經濟負擔提供科學依據。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數據來源于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信息統計中心的數據,搜集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甘肅省綜合醫院冠心病住院病例的病案首頁數據。
依據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標準,選取出入院主要診斷疾病編碼為I20~I25的冠心病患者為研究對象。依據手術操作分類代碼國家臨床版3.0,選取PCI手術病例。本研究共納入PCI手術冠心病住院患者32 938例。
1.1 數據納排標準與質量控制
1.1.1 納入標準
① 住院時間介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② 主要診斷疾病編碼為I20~I25的冠心病病例;③ 手術操作為PCI手術的病例;④ 入院診斷和出院診斷一致的病例。
1.1.2 排除標準
① 重復的病例數據:依據基本人口學信息、疾病診斷編碼、住院時間和住院費用,排除重復病例數據;② 存在缺失或不完整信息的病例數據:排除存在重要指標(例如基本人口學信息、住院時間、住院費用等)信息缺失和不完整,使數據無法分析或分析結果存在嚴重偏差的病例數據;③ 存在邏輯錯誤的病例數據:排除住院天數小于1天,住院總費用與各單項費用不符合等邏輯錯誤的病例數據。
1.1.3 貼現
為了消除價格變動帶來的影響,使不同年份的住院費用具有可比性,因此,本研究以2022年為基準年,依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對2018—2019年的住院費用進行貼現。
1.2 采集的指標
1.2.1 患者基本人口學特征
性別、年齡、民族、婚姻狀況、居住地、醫保類型。
1.2.2 冠心病患者的就診信息
就診醫院、就診醫院級別、入院途徑、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實際住院天數、有無共病。
1.2.3 住院總費用及各單項費用
住院總費用包括藥品費、耗材費、診斷費、治療費、醫療服務費、護理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共8個單項。
1.3 統計方法
對基本情況采用例次數(n)和構成比(%)進行描述;采用χ2檢驗對兩組或多組分類變量進行比較分析。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中斷時間序列(ITS)是通過評估干預措施前后結局指標水平和趨勢的變化來評估干預措施的實際效果,不僅能夠評估即刻效應,還能觀察到長期效應的發展趨勢,在衛生政策評估領域被廣泛運用。基于以上特點,本研究采用ITS分析方法,以2019年12月20日作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干預點,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9日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為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自變量定義為時間,單位為月份數。因變量為患者次均住院費用和各單項費用,建立模型。具體模型如下:
![]() |
其中,Yt為因變量,表示在t時刻的結局指標變量;T為連續性變量,代表觀測頻率,取值為1、2、3……n;X1為二分類虛擬變量,表示是否實施藥品集采政策干預,取值為0和1,其中0表示干預前,1表示干預后;為連續性變量,表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的觀測值均取0,而政策實施后則依次取值為0,1,2,3……n;X2為二分類虛擬變量,表示是否實施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干預前為0,干預后為1;
為連續性變量,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前的取值均為0,政策實施后的取值依次為0,1,2,3……n[7]。β0為政策實施前的基線水平;β1表示政策干預實施前的趨勢變化,即干預前的斜率;β2,β4分別表示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時的即刻水平變化;β3,β5分別表示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實施前后的趨勢改變量,即藥品、耗材集采政策干預后斜率與干預前斜率之差;β1+β3表示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住院費用在單位時間內的變化趨勢,即政策實施后時間分段變化趨勢的斜率;同理,β1+β3+β5表示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住院費用的斜率;ε代表誤差項[8-10]。
應用D-W方法進行序列自相關性檢驗,若存在1階自相關,采用Paris-Winsten估計方法進行校正。考慮到住院費用數據呈現偏態分布,因此對Yt進行對數轉換處理,并進行log-linear轉換,轉換后當月份數每增加一個單位,Yt的平均估計值百分比變為(expb-1)× 100%。基于Yt的百分比改變量,可以直接反映自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關系[11, 12]。
2 結果
2.1 患者基本情況
共納入32 938例冠心病住院患者,集采政策實施前9 229例(占比28.02%),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6 405例(占比19.45%),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17 304例(占比52.54%)。冠心病住院患者中,男性數量多于女性;患者年齡分布廣泛,從24歲到96歲不等,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患者數量逐漸減少;漢族患者顯著高于少數民族患者;已婚患者數高于未婚和離異/喪偶患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高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而全公費的患者數量最少;三級醫院接受的患者數量顯著高于二級醫院;住院天數在7至13天的患者數量高于住院天數在7天以內的患者;門診患者數多于急診患者;具有共病的患者數量多于無共病的患者。統計分析顯示,在性別、民族和有無共病這三個方面,患者之間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然而在年齡組、婚姻狀況、醫保類型、醫院級別、住院天數和入院途徑等方面,患者之間的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細信息見表1。

2.2 政策實施不同階段PCI手術冠心病患者次均住院費用的ITS分析
在集采政策實施的三個階段次均住院總費用分別為46 149.49元、46 629.12元、28 771.76元。ITS分析結果顯示,在集采政策實施前,自付費用、耗材費、護理費、其他費用均呈上升趨勢,分別上升了0.83%、0.34 %、0.93%、9.13%,次均診斷費、醫療服務費均呈下降趨勢,分別下降了0.57 %、0.78%;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藥品費、耗材費、醫療服務費分別即刻下降4.64%、18.12%、8.85%、25.28%;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政策實施后,次均自付費用、治療費、其他費用仍保持上升趨勢,斜率變化為0.022 3(β1+β3=0.008 3+0.014 0)、(β1+β3=0.002 8+0.012 3)、0.012 1(β1+β3=?0.079 2+0.091 3),即平均每月上升2.23%、1.51%、1.21%;次均康復費由下降趨勢變為上升趨勢,斜率變化為0.015 3(β1+β3=?0.001 9+0.017 2),即平均每月下降1.53%,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耗材集采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藥品費、耗材費、診斷費、治療費、護理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分別即刻下降60.53%、18.50%、10.55%、140.32%、8.91%、11.81%、28.23%、10.38%和91.24%,次均醫療服務費即刻上升23.75%;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和各單項費用的變化趨勢差異均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住院總費用、自付費用、耗材費、治療費、康復費變為下降趨勢,斜率變化為?0.005 2(β1+β3+β5=0.001 6+0.0053?


3 討論
研究結果顯示,集采政策實施后,PCI手術冠心病患者數顯著增加,患者就醫意愿顯著增強,邊斯潔等[13]的研究顯示,集采實施后,植入不同數量支架的費用變化存在顯著差異,每增加1個冠脈支架,患者材料費平均減少約一萬元,患者經濟負擔顯著下降,PCI手術的可及性得以提升。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時,次均住院總費用和自付費用即刻下降,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住院總費用和自付費用呈長期下降趨勢,與黎珍君等[14]的研究結果類似。這表明總體來說,集采政策實施效果顯著,患者住院費用顯著下降,集采政策通過提高市場采購的集中度和規模,加強對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的談判能力和議價能力,從而推動價格合理回歸。隨著集采政策向常態化、制度化方向發展,更多藥品和耗材納入集采,這使得醫保基金大量節約,并且在破解“看病貴”的難題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次均藥品費在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前呈下降趨勢,原因可能是政策實施前,甘肅省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破除“以藥補醫”機制,使藥品費用降低[15]。次均藥品在藥品政策實施時和實施后均呈下降趨勢,與楊芳等[16]的研究結果類似,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藥品以量換價,由于不良行業生態而造成的價格虛高現象得到遏制,患者用藥負擔減輕,有效地解決了此前存在的量價脫鉤、分散采購議價能力不足等問題[17]。藥品集采政策實施的同時,我國醫保目錄多次調整,實現國采仿制藥“費降量增”,市場競爭力提升;國談創新藥“費量雙增”,確保患者能夠及時享受到最新醫療成果;此外,研究顯示,集采中標藥品價格下降的同時也推動非中標藥品價格下降,有利于心血管疾病患者醫療費用的降低[18]。在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藥品費呈下降趨勢,與郝新梅等[19]的研究結果相同。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耗材費呈持續上升趨勢,與湯少梁等[20]的研究結果相似,這可能是因為藥品費用管控后存在耗材不規范使用行為。耗材集中采購政策正式實施以來,次均耗材費顯著下降,符合全國各地區冠脈介入類高值醫用耗材集采結果,表明政策實施效果良好[21]。這一政策的推行不僅重塑了醫用耗材的流通模式,更有效地打破了長期存在的灰色利益鏈,顯著抑制了冠脈介入類高值醫用耗材價格虛高的現象。PCI手術可及性提高,患者的經濟負擔得到了實質性的減輕,使得醫療服務更加公平、高效。但是,目前耗材集采政策仍舊面臨挑戰,例如尚未形成類似于藥品一致性評價的質量評估體系,由于采購價格降低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因此,未來還需持續優化耗材集采政策,建議加強對耗材產品使用的監管,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完善集采中選產品供應保障機制,健全高值醫用耗材編碼體系和質量評價體系[22]。
藥品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診斷費、治療費、康復費、其他費用呈上升趨勢,與奉子嵐[23]的研究結果類似。耗材集采政策實施后,次均診斷費、醫療服務費、護理費、其他費用在政策實施后均呈上升趨勢,且次均醫療服務費在政策實施時即刻上升23.75%,表明住院費用結構得到優化,更凸顯了醫務工作者的技術價值和勞動價值,一定程度推動了由“以耗養醫”到“以技養醫”的轉變。但同時,服務性費用變化幅度較小,與國內相關研究[24]一致,表明醫療服務價格補償機制仍不完善。2021年國家醫保局聯合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發布《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25],集采政策被視作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一個關鍵契機,應當深化改革,精準調整服務價格,對高技術要求服務設定價格差異,體現其獨特價值。此舉激勵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創新技術,減少不合理費用,推動醫療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次均治療費在政策實施時和政策實施后均呈下降趨勢,與陳楊等[26]的研究結果相同,這可能與甘肅省2020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探索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采購藥品價格協同[27]有關,甘肅省通過實施“超支合理分擔、結余獎勵留用”的機制,使得醫療機構更傾向于選擇價格合理的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同時,醫生在臨床實踐中也被鼓勵減少非必要的診療程序。此外,目前PCI手術是冠心病患者治療的重要方法之一,最能夠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價值的就是手術費,但目前的研究結果表明,手術定價雖然體現了技術和勞動價值,但程度還較小[28],且相關研究表明,材料費、藥品費和檢查費仍是與PCI手術冠心病患者住院總費用關聯度最大的費用,未來需要進一步優化患者住院費用結構,提升能夠體現醫務工作者醫療服務價值的費用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