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疇綜述、圖譜綜述以及證據差距圖譜相比于經典的系統評價類型研究問題更加寬泛,因此被劃分為“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類型近年來發展迅速,然而相關概念容易混淆。本文在“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類型方法學指南的基礎上,梳理各自方法學發展歷程,總結三種證據綜合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學操作方面的相同點和不同點。筆者期望本文能夠幫助國內研究者區分和辨別三種證據綜合類型,避免概念的混淆,根據研究目的正確選擇“big picture review”家族的證據綜合類型。
版權信息: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華西期刊社《中國循證醫學雜志》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改編
證據綜合需要經歷對文獻、研究或者報告嚴格的檢索、評估和分析,對政策制定和實踐決策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不同的研究目的對應不同類型的證據綜合類型。有研究指出,目前證據綜合類型已多達48種[1]。范疇綜述(scoping review)、圖譜綜述(mapping review)以及證據差距圖譜(EGMs)是近年來發展較快的證據綜合類型。由于這三種類型的證據綜合方法在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有相似之處,且均不同于經典系統評價,研究問題更加寬泛,因此被劃分為“big picture review”家族[2]。然而,三種證據綜合類型容易引起混淆,有的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是可以混用的方法,沒有本質區別[3,4];有的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是互補的方法,范疇綜述中可以應用“mapping”的方法對結果數據進行呈現,圖譜綜述中可以對文獻進行“scoping”[5,6];而也有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截然不同,三種證據綜合方法是各自獨立的證據綜合方法[2]。國內研究者對范疇綜述應用較多,圖譜綜述和EGMs的應用相對較少,存在“scoping”和“mapping”概念混淆的情況[7]。本研究旨在剖析“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類型的異同,為國內研究者理解和準確選擇“big picture review”家族證據綜合類型提供參考。
1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方法學發展歷程
1.1 范疇綜述
范疇綜述是一種旨在聚焦某種情境下對特定話題、領域、概念或問題進行系統澄清和描繪概述的證據綜合方法[8]。其方法學框架最初是由Arksey和O'Malley于2005年提出[9];Levac等[10]于2010年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更進一步的澄清和擴展。為了使范疇綜述的方法學更加嚴謹、透明和可信,澳大利亞JBI合作中心以Peters為代表的研究者對范疇綜述的方法學框架和步驟進行了更加細致的界定和介紹[11,12]。JBI 2024年最新版的證據綜合方法學手冊中對范疇綜述的介紹就是基于Peters的范疇綜述框架[13]。范疇綜述方法學框架的發展過程見表1。

此外,范疇綜述在方法學發展的過程中也逐漸在PRISMA系統評價報告規范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范疇綜述特異性的報告規范,即Tricco等[14]2018年發布的PRISMA-ScR報告規范。然而該報告規范是在PRISMA 2009年的版本上發展的[15],部分非特異性條目與PRISMA 2020年的更新版本不同[16]。JBI 2024年最新的方法學手冊建議研究者在遵循PRISMA-ScR報告規范的同時,也應盡可能遵循PRISMA 2020年版本中的非特異性條目。PRISMA-ScR與PRISMA 2020非特異性條目的內容對比如表2所示。

1.2 圖譜綜述
圖譜綜述旨在彌補應用系統評價方法回答問題時缺乏實證數據的弊端,以及滿足針對某一主題描述廣泛感興趣的文獻[17]。圖譜綜述的方法學最早起源于政策與實踐證據信息與協調中心(EPPI-Centre)[18];后被社會關懷卓越研究所(SCIE)更新[19];James等[17]在此基礎上又于2016年發布了圖譜綜述的方法學框架。圖譜綜述的步驟包括6個階段12個步驟,如表3所示。

1.3 EGMs
EGMs是將現有及正在開展的系統評價或原始研究等類型的證據以圖譜的形式進行可視化的匯總和總結,為政策決策者提供實用的政策決策依據[20]。其制作過程包括六個階段(圖1):第一階段確定EGMs的主題范圍。這個階段需要研究團隊回顧關鍵的政策文件以及進行系統的文獻回顧,并咨詢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內的利益相關方。第二階段確定納入標準。如果EGMs的目標僅旨在輔助政策制定,可以僅納入系統評價;如果相關系統評價文獻有限或者目標還聚焦輔助判斷未來研究熱點和方向,那么也可以納入原始研究。第三階段檢索相關研究。這個階段研究團隊需要平衡檢索策略的敏感性和特異性。第四階段文獻篩選。根據確定的納入標準篩選符合要求的文獻。第五階段數據提取和偏倚風險評價。應用結構化的模板對納入的研究進行數據提取,對研究進行干預措施、結局指標以及完成情況的編碼,并對納入的系統評價進行偏倚風險評價。第六階段分析和呈現。研究者將納入的研究合理繪制在EGMs的單元格中,在時間和資源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對EGMs撰寫總結性報告。

2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適用的研究目的
2.1 范疇綜述
范疇綜述適用于以下6種情境和研究目的[8]:第一,作為開展其他類型系統評價的準備工作。例如冷敏敏等[21]在開展了網絡干預在癡呆老年人居家照護中應用的范疇綜述的基礎上,又開展了網絡干預對癡呆老人居家照護者焦慮、抑郁、感知壓力、自我效能等結局指標干預效果的系統評價和Meta分析[22]。第二,識別特定研究領域可及的證據類型,基于此類研究目的的范疇綜述往往對納入的文獻類型沒有嚴格的限制。例如Lekieffre等[23]聚焦關節和肌肉炎性疾病所有發表的證據開展了范疇綜述。第三,識別和分析知識空白。例如Hammar等[24]聚焦向患者提供藥物相互作用服務的問題,通過開展范疇綜述來分析該領域的知識空白。第四,澄清文獻中的概念和定義。例如Goudarzian等[25]針對臨床護士的照護壓力這一概念開展范疇綜述。第五,了解某個主題或領域的研究是如何開展的。例如,孫月等[7]聚焦健康推薦信息如何構建和評價的問題,系統回顧相關原始研究開展范疇綜述。第六,識別與概念相關的關鍵特征或因素。例如Kuang等[26]通過開展文獻范疇綜述對乳腺癌患者經濟毒性相關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總結。總之范疇綜述聚焦的研究問題較寬泛,可以基于“PCC”框架,即P(population,研究人群)、C(concept,核心概念)以及C(context,研究情境)確定研究問題的結構化要素[13]。
2.2 圖譜綜述
政策的制定亟需基于循證方法而不是僅基于專家經驗,圖譜綜述的誕生即更多旨在滿足政策制定者的決策需求。系統評價證據綜合方法往往回答的是基于結構化要素(如PICO)的“封閉式問題”,然而政策制定者往往更關注“開放式問題”。例如針對某一問題有多少證據?證據的出處在哪里?有哪些干預方案或暴露因素已經被研究過?有哪些結局指標已經被研究過?相關研究都是如何開展的?……等等。例如Geltmeyer等[27]開展了一項醫院環境中護理服務模型的圖譜綜述,研究者提出了開放式的研究問題以便獲得對護理模型相關證據的廣泛證據。當然,圖譜綜述的制作方法本身具有較高的靈活性,研究者關注“封閉式問題”仍然可以應用圖譜綜述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基于“PICO”“PECO”“PIT”“PO”等結構化要素提出“封閉式問題”,制作圖譜綜述[17]。例如Dominski等[28]開展的空氣污染對健康影響的圖譜綜述中,研究者基于“PECO”結構化要素提出研究問題,其中P為健康人群,E為處于空氣污染的暴露因素中,C不做界定,O為健康結局。
2.3 EGMs
EGMs的誕生也是出于滿足政策決策者的決策需求,因而與圖譜綜述類似也往往提出較寬泛的研究問題。不同的是,范疇綜述和圖譜綜述往往只關注對證據進行匯總和總結,不強調對政策和實踐提供直接的實用工具;而EGMs既可以識別證據差距,也可以為政策和實踐提供決策工具和資源[29]。EGMs的主要目的包括:通過提供用戶友好的評價證據的工具使政策制定者和實踐者能夠針對某一話題快速有效的獲取相關結果以及證據質量,以協助在國際政策制定和實踐中進行循證決策,比較特殊的是,EGMs往往僅關注干預有效性方面的問題;幫助識別現有可及證據的差距以幫助基金資助方判斷未來證據綜合以及原始研究的資助方向[20]。例如,第一個3ie EGMs聚焦的是中低收入國家HIV干預項目的話題,通過可視化的EGMs,政策決策者可以快速獲取哪些干預措施能有效干預HIV/AIDS患者的哪些結局[29]。
2.4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方法的對比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方法雖然在方法學發展以及研究目的上具有鮮明的區別,但在方法學制作方面具有以下相同點,第一,研究問題均較寬泛,沒有遵循例如PICO等結構化要素的強制要求;第二,均需要遵循系統、透明的數據檢索、提取和分析方法;第三,均需要進行研究方案的注冊或發表研究方案;第四,根據具體研究目的可以納入一種或多種證據類型;第五,均不對證據進行整合,也就是基于多個研究共同回答一個研究問題,例如對多個隨機對照試驗的數據進行Meta分析以回答某種干預方案相比于安慰劑對改善某一類結局是否具有干預效應,而往往僅對納入證據進行描述和總結;第六,均不涉及對證據體確信程度的評價。
三種證據綜合方法的不同點如表4所示。第一,雖然很多研究者不會特意區分范疇綜述和圖譜類綜述的概念,然而范疇綜述的方法學來源起源于社會科學,而圖譜類綜述的方法學起源于自然科學,因此兩類證據綜合方法范式的不同也決定了兩類方法之間存在本質的區別,研究者不應混淆概念。第二,范疇綜述的研究問題既可以是歸納類,也可以是演繹類的研究問題;而圖譜類綜述的研究問題往往是基于理論或假設的演繹類研究問題。此外,由于范疇綜述需要遵循“PCC”框架,因此研究問題相對聚焦,而圖譜類綜述因為既可以基于開放式問題也可以基于封閉式問題制定,因此研究問題相對寬泛。第三,數據分析方面范疇綜述的數據分析相比于圖譜類綜述更深入,可以基于Nvivo等軟件進行描述性質性內容分析;而圖譜類綜述在確定研究計劃前需要開展預實驗,因此數據分析過程是基于預定義的編碼類別。第四,范疇綜述與圖譜類綜述相比,納入研究相對較少。第五,范疇綜述不需要對納入研究進行偏倚風險評價;而圖譜綜述的制作偏倚風險評價是選作步驟;EGMs因僅關注干預方案有效性的問題,因此偏倚風險評價作為必要步驟。第六,范疇綜述的成果產出形式往往只是論文的發表,論文的正文雖然可以有形式豐富的圖標可視化形式,然而在成果可視化方面并不強制;圖譜綜述最主要的成果產出形式是題錄數據庫(最好具備檢索功能),因此也不強調成果的可視化;而EGMs強調為政策決策者提供直接的、實用的、友好的工具,產出可視化的圖譜工具和資源是必要的要求,因此具有強調成果可視化的特征。

3 討論
范疇綜述因為具有能夠幫助研究者提供開展系統評價的準備工作,識別和分析研究領域內知識空白等實用功能,因此近年來的文章發表數量呈明顯上升趨勢。圖譜綜述和EGMs因為能為政策制定者提供實用和友好的決策資源和工具,也成為近年來發展迅猛的證據綜合類型。目前國內研究者對范疇綜述應用相對較多,但存在關鍵概念混淆、方法學框架與方法學指南不匹配、制作過程不規范等問題[7,26]。圖譜綜述和EGMs在國內的相關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本文比較了“big picture review”家族這三種證據類型在研究目的和方法學方面的異同點,以期能夠幫助國內研究者區分和辨別三種證據綜合類型,避免概念的混淆,根據研究目的正確選擇“big picture review”家族的證據綜合類型。建議研究者在充分理解三種證據綜合類型以及正確選擇證據綜合類型的基礎上,嚴格遵循相應最新版方法學指南;并關注相關方法學發展,例如“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亟待發展或更新各自特異性的報告規范等。
證據綜合需要經歷對文獻、研究或者報告嚴格的檢索、評估和分析,對政策制定和實踐決策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不同的研究目的對應不同類型的證據綜合類型。有研究指出,目前證據綜合類型已多達48種[1]。范疇綜述(scoping review)、圖譜綜述(mapping review)以及證據差距圖譜(EGMs)是近年來發展較快的證據綜合類型。由于這三種類型的證據綜合方法在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有相似之處,且均不同于經典系統評價,研究問題更加寬泛,因此被劃分為“big picture review”家族[2]。然而,三種證據綜合類型容易引起混淆,有的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是可以混用的方法,沒有本質區別[3,4];有的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是互補的方法,范疇綜述中可以應用“mapping”的方法對結果數據進行呈現,圖譜綜述中可以對文獻進行“scoping”[5,6];而也有研究者認為“scoping”和“mapping”截然不同,三種證據綜合方法是各自獨立的證據綜合方法[2]。國內研究者對范疇綜述應用較多,圖譜綜述和EGMs的應用相對較少,存在“scoping”和“mapping”概念混淆的情況[7]。本研究旨在剖析“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類型的異同,為國內研究者理解和準確選擇“big picture review”家族證據綜合類型提供參考。
1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方法學發展歷程
1.1 范疇綜述
范疇綜述是一種旨在聚焦某種情境下對特定話題、領域、概念或問題進行系統澄清和描繪概述的證據綜合方法[8]。其方法學框架最初是由Arksey和O'Malley于2005年提出[9];Levac等[10]于2010年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更進一步的澄清和擴展。為了使范疇綜述的方法學更加嚴謹、透明和可信,澳大利亞JBI合作中心以Peters為代表的研究者對范疇綜述的方法學框架和步驟進行了更加細致的界定和介紹[11,12]。JBI 2024年最新版的證據綜合方法學手冊中對范疇綜述的介紹就是基于Peters的范疇綜述框架[13]。范疇綜述方法學框架的發展過程見表1。

此外,范疇綜述在方法學發展的過程中也逐漸在PRISMA系統評價報告規范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范疇綜述特異性的報告規范,即Tricco等[14]2018年發布的PRISMA-ScR報告規范。然而該報告規范是在PRISMA 2009年的版本上發展的[15],部分非特異性條目與PRISMA 2020年的更新版本不同[16]。JBI 2024年最新的方法學手冊建議研究者在遵循PRISMA-ScR報告規范的同時,也應盡可能遵循PRISMA 2020年版本中的非特異性條目。PRISMA-ScR與PRISMA 2020非特異性條目的內容對比如表2所示。

1.2 圖譜綜述
圖譜綜述旨在彌補應用系統評價方法回答問題時缺乏實證數據的弊端,以及滿足針對某一主題描述廣泛感興趣的文獻[17]。圖譜綜述的方法學最早起源于政策與實踐證據信息與協調中心(EPPI-Centre)[18];后被社會關懷卓越研究所(SCIE)更新[19];James等[17]在此基礎上又于2016年發布了圖譜綜述的方法學框架。圖譜綜述的步驟包括6個階段12個步驟,如表3所示。

1.3 EGMs
EGMs是將現有及正在開展的系統評價或原始研究等類型的證據以圖譜的形式進行可視化的匯總和總結,為政策決策者提供實用的政策決策依據[20]。其制作過程包括六個階段(圖1):第一階段確定EGMs的主題范圍。這個階段需要研究團隊回顧關鍵的政策文件以及進行系統的文獻回顧,并咨詢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內的利益相關方。第二階段確定納入標準。如果EGMs的目標僅旨在輔助政策制定,可以僅納入系統評價;如果相關系統評價文獻有限或者目標還聚焦輔助判斷未來研究熱點和方向,那么也可以納入原始研究。第三階段檢索相關研究。這個階段研究團隊需要平衡檢索策略的敏感性和特異性。第四階段文獻篩選。根據確定的納入標準篩選符合要求的文獻。第五階段數據提取和偏倚風險評價。應用結構化的模板對納入的研究進行數據提取,對研究進行干預措施、結局指標以及完成情況的編碼,并對納入的系統評價進行偏倚風險評價。第六階段分析和呈現。研究者將納入的研究合理繪制在EGMs的單元格中,在時間和資源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對EGMs撰寫總結性報告。

2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適用的研究目的
2.1 范疇綜述
范疇綜述適用于以下6種情境和研究目的[8]:第一,作為開展其他類型系統評價的準備工作。例如冷敏敏等[21]在開展了網絡干預在癡呆老年人居家照護中應用的范疇綜述的基礎上,又開展了網絡干預對癡呆老人居家照護者焦慮、抑郁、感知壓力、自我效能等結局指標干預效果的系統評價和Meta分析[22]。第二,識別特定研究領域可及的證據類型,基于此類研究目的的范疇綜述往往對納入的文獻類型沒有嚴格的限制。例如Lekieffre等[23]聚焦關節和肌肉炎性疾病所有發表的證據開展了范疇綜述。第三,識別和分析知識空白。例如Hammar等[24]聚焦向患者提供藥物相互作用服務的問題,通過開展范疇綜述來分析該領域的知識空白。第四,澄清文獻中的概念和定義。例如Goudarzian等[25]針對臨床護士的照護壓力這一概念開展范疇綜述。第五,了解某個主題或領域的研究是如何開展的。例如,孫月等[7]聚焦健康推薦信息如何構建和評價的問題,系統回顧相關原始研究開展范疇綜述。第六,識別與概念相關的關鍵特征或因素。例如Kuang等[26]通過開展文獻范疇綜述對乳腺癌患者經濟毒性相關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總結。總之范疇綜述聚焦的研究問題較寬泛,可以基于“PCC”框架,即P(population,研究人群)、C(concept,核心概念)以及C(context,研究情境)確定研究問題的結構化要素[13]。
2.2 圖譜綜述
政策的制定亟需基于循證方法而不是僅基于專家經驗,圖譜綜述的誕生即更多旨在滿足政策制定者的決策需求。系統評價證據綜合方法往往回答的是基于結構化要素(如PICO)的“封閉式問題”,然而政策制定者往往更關注“開放式問題”。例如針對某一問題有多少證據?證據的出處在哪里?有哪些干預方案或暴露因素已經被研究過?有哪些結局指標已經被研究過?相關研究都是如何開展的?……等等。例如Geltmeyer等[27]開展了一項醫院環境中護理服務模型的圖譜綜述,研究者提出了開放式的研究問題以便獲得對護理模型相關證據的廣泛證據。當然,圖譜綜述的制作方法本身具有較高的靈活性,研究者關注“封閉式問題”仍然可以應用圖譜綜述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基于“PICO”“PECO”“PIT”“PO”等結構化要素提出“封閉式問題”,制作圖譜綜述[17]。例如Dominski等[28]開展的空氣污染對健康影響的圖譜綜述中,研究者基于“PECO”結構化要素提出研究問題,其中P為健康人群,E為處于空氣污染的暴露因素中,C不做界定,O為健康結局。
2.3 EGMs
EGMs的誕生也是出于滿足政策決策者的決策需求,因而與圖譜綜述類似也往往提出較寬泛的研究問題。不同的是,范疇綜述和圖譜綜述往往只關注對證據進行匯總和總結,不強調對政策和實踐提供直接的實用工具;而EGMs既可以識別證據差距,也可以為政策和實踐提供決策工具和資源[29]。EGMs的主要目的包括:通過提供用戶友好的評價證據的工具使政策制定者和實踐者能夠針對某一話題快速有效的獲取相關結果以及證據質量,以協助在國際政策制定和實踐中進行循證決策,比較特殊的是,EGMs往往僅關注干預有效性方面的問題;幫助識別現有可及證據的差距以幫助基金資助方判斷未來證據綜合以及原始研究的資助方向[20]。例如,第一個3ie EGMs聚焦的是中低收入國家HIV干預項目的話題,通過可視化的EGMs,政策決策者可以快速獲取哪些干預措施能有效干預HIV/AIDS患者的哪些結局[29]。
2.4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方法的對比
“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三種證據綜合方法雖然在方法學發展以及研究目的上具有鮮明的區別,但在方法學制作方面具有以下相同點,第一,研究問題均較寬泛,沒有遵循例如PICO等結構化要素的強制要求;第二,均需要遵循系統、透明的數據檢索、提取和分析方法;第三,均需要進行研究方案的注冊或發表研究方案;第四,根據具體研究目的可以納入一種或多種證據類型;第五,均不對證據進行整合,也就是基于多個研究共同回答一個研究問題,例如對多個隨機對照試驗的數據進行Meta分析以回答某種干預方案相比于安慰劑對改善某一類結局是否具有干預效應,而往往僅對納入證據進行描述和總結;第六,均不涉及對證據體確信程度的評價。
三種證據綜合方法的不同點如表4所示。第一,雖然很多研究者不會特意區分范疇綜述和圖譜類綜述的概念,然而范疇綜述的方法學來源起源于社會科學,而圖譜類綜述的方法學起源于自然科學,因此兩類證據綜合方法范式的不同也決定了兩類方法之間存在本質的區別,研究者不應混淆概念。第二,范疇綜述的研究問題既可以是歸納類,也可以是演繹類的研究問題;而圖譜類綜述的研究問題往往是基于理論或假設的演繹類研究問題。此外,由于范疇綜述需要遵循“PCC”框架,因此研究問題相對聚焦,而圖譜類綜述因為既可以基于開放式問題也可以基于封閉式問題制定,因此研究問題相對寬泛。第三,數據分析方面范疇綜述的數據分析相比于圖譜類綜述更深入,可以基于Nvivo等軟件進行描述性質性內容分析;而圖譜類綜述在確定研究計劃前需要開展預實驗,因此數據分析過程是基于預定義的編碼類別。第四,范疇綜述與圖譜類綜述相比,納入研究相對較少。第五,范疇綜述不需要對納入研究進行偏倚風險評價;而圖譜綜述的制作偏倚風險評價是選作步驟;EGMs因僅關注干預方案有效性的問題,因此偏倚風險評價作為必要步驟。第六,范疇綜述的成果產出形式往往只是論文的發表,論文的正文雖然可以有形式豐富的圖標可視化形式,然而在成果可視化方面并不強制;圖譜綜述最主要的成果產出形式是題錄數據庫(最好具備檢索功能),因此也不強調成果的可視化;而EGMs強調為政策決策者提供直接的、實用的、友好的工具,產出可視化的圖譜工具和資源是必要的要求,因此具有強調成果可視化的特征。

3 討論
范疇綜述因為具有能夠幫助研究者提供開展系統評價的準備工作,識別和分析研究領域內知識空白等實用功能,因此近年來的文章發表數量呈明顯上升趨勢。圖譜綜述和EGMs因為能為政策制定者提供實用和友好的決策資源和工具,也成為近年來發展迅猛的證據綜合類型。目前國內研究者對范疇綜述應用相對較多,但存在關鍵概念混淆、方法學框架與方法學指南不匹配、制作過程不規范等問題[7,26]。圖譜綜述和EGMs在國內的相關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本文比較了“big picture review”家族這三種證據類型在研究目的和方法學方面的異同點,以期能夠幫助國內研究者區分和辨別三種證據綜合類型,避免概念的混淆,根據研究目的正確選擇“big picture review”家族的證據綜合類型。建議研究者在充分理解三種證據綜合類型以及正確選擇證據綜合類型的基礎上,嚴格遵循相應最新版方法學指南;并關注相關方法學發展,例如“big picture review”家族亟待發展或更新各自特異性的報告規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