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ales, CRE)的流行日趨嚴重,由 CRE 引起的感染顯著增加患者的疾病負擔和經濟負擔,并時常引起醫院感染暴發,現已成為一個全球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為此,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在內的國際組織和學會/協會紛紛制定了相應的防控指南。該文詳細介紹了我國《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預防與控制標準》(WS/T 826-2023)編制的背景、原則、理解重點和實施建議,旨在提高醫務人員和醫療管理者防控 CRE 的認知,為醫療衛生機構應對 CRE 傳播提供詳細的技術指導,以保證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
引用本文: 喬甫, 陳億, 宗志勇. 《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預防與控制標準》解讀與釋義. 華西醫學, 2024, 39(3): 362-366. doi: 10.7507/1002-0179.202402116 復制
版權信息: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華西期刊社《華西醫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改編
2023 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頒布了《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預防與控制標準》(WS/T 826-2023,以下簡稱《標準》),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開始實施。本《標準》是我國一部專門針對醫療機構內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ales, CRE)醫院感染防控的衛生行業標準,明確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預防和控制 CRE 的各項要求,規范了在防控 CRE 過程中的工作準則。本文對該《標準》進行了初步解讀和釋義,并對《標準》宣傳貫徹執行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說明。
1 背景
近年來,CRE 的流行日益嚴重。中國細菌耐藥監測網(CHINET)的數據顯示,全國腸桿菌目細菌對亞胺培南和美羅培南的耐藥率已分別從 2005 年的 3.1% 和 2.1% 上升至 2023 年的 11.2% 和 11.1%,其中肺炎克雷伯菌對亞胺培南和美羅培南的耐藥率更是分別高達 24.8% 和 26.0%[1]。感染 CRE 后會嚴重增加患者的疾病負擔,延長住院天數,甚至增加死亡率。國內一項研究顯示,與感染碳青霉烯類敏感肺炎克雷伯菌相比,感染碳青霉烯類耐藥肺炎克雷伯菌的患者具有較高的院內粗死亡率(14.61% vs. 5.65%)和較長的中位住院時間(31 vs. 19 d)[2]。為了應對 CRE 的威脅,2017 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將 CRE 防控納入“緊急等級”,并于 2019 年將耐藥菌的威脅列為全球十大健康威脅之一。
為遏制微生物耐藥蔓延,WHO 于 2017 年發布了《醫療機構耐碳青霉烯的腸桿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和鮑曼不動桿菌防控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 Acinetobacter baumannii and Pseudomonas aeruginosa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3],該指南提出了接觸預防、患者隔離、手衛生等八大防控措施。聯合國大會、WHO 發布了《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全球行動計劃》,并建立了全球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和使用監測系統(Global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nd Use Surveillance System)。我國相繼發布了《關于加強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發〔2008〕130 號)、《產 NDM-1 泛耐藥腸桿菌科細菌感染診療指南(試行版)》和《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等文件,從不同層面對耐藥菌的防控提出了不同的措施和要求。此外,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 13 部委于 2022 年聯合發布《遏制微生物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22-2025 年)》[4],提出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施策的遏制微生物耐藥總體原則。但國內尚無專門針對 CRE 的規范或標準,醫院感染控制專兼職人員對如何系統開展防控措施存在一定的疑惑,這也給醫療衛生機構開展 CRE 防控工作帶來了困擾和挑戰。為進一步厘清 CRE 在醫院內的防控要點,為醫院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開展 CRE 預防與控制工作提供參考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專家編寫并頒布了本《標準》。
2 《標準》制定的原則和依據
2.1 突出實操性
本《標準》共 9 章,提出了 30 大條、84 小條的內容,分別從管理要求、醫療機構層面的防控策略、患者的識別和管理、環境及物品管理、防控措施的監督、管理和質量評價以及暴發的處理等方面給出了指引,全面覆蓋了 CRE 防控的各個環節。《標準》的內容既包括了管理要求,又給出了具體操作實踐和方法;例如,對于環境及物品的管理,《標準》詳細規定了應如何對可能被污染的物品進行清潔和消毒;對于患者識別和管理,《標準》也給出了具體的識別和管理方法,這些實踐操作層面的指導有助于醫療機構將防控策略轉化為實際行動,提高防控效果。
2.2 注重科學性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參考了國內外成熟的防控經驗和研究成果,既要通過遵從感控措施降低 CRE 的發生率,又要防止出現“過度感控”的現象。對于有爭議的問題或尚無明確要求的問題,在遵循循證研究的結果并參考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要求,如目前暫不推薦使用抗菌藥物、益生菌等對腸道定植患者進行去定植治療[5]。
2.3 具備前瞻性
本《標準》在循證的基礎上也充分考慮了前瞻性的問題。比如有研究顯示,即使采取了包括去定植在內的感控措施仍然無法控制多重耐藥革蘭陰性桿菌的傳播,直到搬遷至全單間的重癥監護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后,多重耐藥菌的感染才顯著降低,且無院內傳播發生[6]。目前,四川大學華西天府醫院已經踐行了該標準,開放了 40 張床的全單間 ICU。此外,由于 CRE 的防控涉及面廣,不僅僅是單個醫療機構可以完成的事項,因此本《標準》還提出了聯防聯控的策略,以便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協同防控,當然這還需要醫療機構之間信息的互聯互通。
3 《標準》中一些關鍵問題
3.1 關于腸桿菌的定義
腸桿菌近年來在分類學上有較大的改變,既往為人熟知的腸桿菌科細菌(Enterobacteriaceae)經過生物信息學和基因組學分析被劃分為了腸桿菌科、哈夫尼菌科等 7 個不同的科[7],共同組成了腸桿菌目(Enterobacterales),此外腸桿菌科下還有腸桿菌屬(Enterobacter)、克雷伯菌屬(Klebsiella)等。目、科、屬 3 個分類層級都有腸桿菌這個名稱,容易導致混亂。為順應分類學的發展,經編寫組專家討論,本《標準》中提及的腸桿菌明確為腸桿菌目細菌。
3.2 關于洗手池的設置
洗手池作為 CRE 的環境儲源之一,在 CRE 引起的醫院感染傳播或暴發事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8],特別是存在著洗手池不規范使用導致 CRE 暴發的現象[9],但日常工作中洗手池清潔消毒的比例僅 23%~26%[10-11]。因此,除了需要加強洗手池的管理外,本《標準》根據研究結果[12],提出了洗手池的深度宜不小于 19 cm、寬度宜不小于 60 cm,并建議周圍安裝防水擋板。另外,有研究通過熒光標記發現,洗手池的水會噴濺至 1 m 以外的距離[13],因此,本《標準》僅給出了“洗手池應盡可能遠離患者床頭”這一原則,希望能夠引起醫院管理者和醫院工作人員的重視,盡可能讓洗手池遠離患者,避免病原體通過濺水等造成傳播,這為今后重點科室設置洗手池提供了參考。
3.3 關于 ICU 中床間距和隔斷
ICU 的床間距一直是存在爭議的話題。《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GB 51039-2014)要求監護病床的床間凈距不應小于 1.2 m[14],而《重癥監護病房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規范》(WS/T 509-2016)中的要求為大于 1 m[15]。過窄的床間距可能是 CRE 在醫療機構內傳播重要但常被忽視的危險因素,《標準》牽頭單位開展的研究表明,更換床單、翻身等操作形成的揚塵可播散至 2.5 m,因此本《標準》中提及了 ICU 床間距宜不少于 2.5 m。由于普通病房內 CRE 傳播的風險遠低于 ICU,同時考慮可操作性,未對普通病房的床間距提出其他要求。2023 年,Warnke 等[16]的研究顯示,在鋪床前后,距離床旁 3 m 遠的空氣中微生物的濃度從(75.0±54.2) CFU/100 L 增加至(153.8±123.6) CFU/100 L,在鋪床 15 min 后仍然高達(106.5±68.0) CFU/100 L,進一步證實了在 ICU 內增加床間距的必要性。此外,為了阻斷揚塵等引起的傳播,本《標準》提出了在 ICU 的多人間病房中,兩張病床間宜有物理隔斷。關于物理隔斷的材質,推薦使用屏風、玻璃隔斷等易于清潔、耐受消毒的材料,而隔簾因其易被污染、易飄動、易揚塵且通常不易清潔等而未被推薦[17-18]。
3.4 關于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和去定植
一些研究已經證實對 ICU 或者血液科等重點人群進行主動篩查在 CRE 防控中的作用[19-21],WHO 于 2017 年發布的防控指南也提出了這一重要措施[22],因此本《標準》也作了相應推薦。對于如何對 CRE 定植患者進行去定植的問題,目前存在一定的爭議。每日使用 2% 的氯己定擦浴為一項簡單易行的措施,多個研究已經證實其不僅能降低 CRE 的皮膚定植率和感染率,甚至能降低患者的病死率,效果較好,作為推薦措施[23-25]。但對于使用抗菌藥物進行腸道去定植,最新的一項綜述顯示成功的選擇性消化道去定植方案的證據仍然有限,主要是因為缺乏設計良好的大型、多中心隨機對照試驗和長期隨訪,并且還需要評估對腸道微生物菌群的影響[5]。使用益生菌進行去定植同樣效果欠佳,多數研究僅降低了 CRE 定植的豐度而沒有完全清除,并且對一些患有炎癥性腸病等基礎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在接受益生菌去定植治療后可能發生菌血癥和/或心內膜炎[5];一項最近的研究顯示了在 ICU 內使用益生菌與 CRE 感染呈負相關,但研究者也提出需要大規模的隨機前瞻性研究來進一步證實[26]。因此,本《標準》不推薦使用抗菌藥物或益生菌進行去定植。
3.5 關于消毒頻率的問題
2016 年發布的修訂版《醫療機構環境表面清潔與消毒管理規范》(WS/T 512-2016)中就提出,高風險區域高頻接觸的環境表面每日清潔消毒頻率應≥2 次,在環境表面監測出 CRE 時應增加清潔與消毒頻率,但未明確次數[27]。本《標準》在充分考慮操作性的同時,結合部分文獻資料[28],提出了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宜每隔 4 h 進行 1 次清潔的要求。
4 實施標準的建議
4.1 加強宣教和培訓工作
細菌耐藥是各國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我國頒布的《遏制微生物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22-2025 年)》明確提出了全國醫務人員抗微生物藥物合理應用的培訓要實現全覆蓋、知識掌握正確率達到 80% 以上,全國中小學生微生物耐藥、感染預防和抗微生物藥物合理應用的健康教育達到全覆蓋的要求[4]。因此,本《標準》在執行的過程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首先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對 CRE 危害和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各級、各類人員開展 CRE 防控工作的積極性。醫療衛生機構更應加強各類醫務人員,特別是醫院管理者、感控專/兼職人員、CRE 感染發生率較高的重點科室(如 ICU)等相關人員防控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逐步推動各項感染預防和控制措施。
4.2 建立協作機制
CRE 的預防與控制并不局限于單一的醫療機構內,需要不同的醫療機構之間相互協作,衛生行政部門或醫院感染管理質量控制中心應逐步在一個區域內實施整體的防控策略,包括人員篩查、落實基礎感控措施、開展監測等[29]。在同一個醫療機構內,CRE 的防控也涉及到醫院感染管理、醫務、護理、保潔、藥劑、微生物檢驗、臨床科室等多個部門和科室,各部門、科室之間通力合作才能落實《標準》中提到的各項措施,取得良好的防控效果[30]。
4.3 全面梳理,建立標準流程
醫療機構應根據本《標準》的內容逐條開展自查工作,梳理并分析防控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可能的解決方案,不斷完善軟件、硬件等防控必需的設備設施,創造條件開展 CRE 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另外,醫療機構內可針對 CRE 患者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隔離和解除隔離等各個方面,建立全流程的標準操作程序,便于臨床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同時,也可參考國內部分醫院將 CRE 結果納入危急值管理的經驗,達到快速處置的目的[31-33]。
5 結語
本《標準》是依據《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國內現有法規制定的一項衛生行業標準,對我國醫療機構內預防和控制 CRE 的傳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防控 CRE 提供了全方位的技術支持,能幫助減少因 CRE 傳播帶來的損失,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最終使患者受益。當然,隨著研究的進展,新的防控方法、防控技術也將不斷涌現并被用于 CRE 的防控實踐,各醫療機構也應根據本機構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在不違反原則的基礎上,遵循相應的循證醫學證據開展 CRE 的防控工作。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2023 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頒布了《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預防與控制標準》(WS/T 826-2023,以下簡稱《標準》),并于 2024 年 2 月 1 日開始實施。本《標準》是我國一部專門針對醫療機構內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ales, CRE)醫院感染防控的衛生行業標準,明確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預防和控制 CRE 的各項要求,規范了在防控 CRE 過程中的工作準則。本文對該《標準》進行了初步解讀和釋義,并對《標準》宣傳貫徹執行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說明。
1 背景
近年來,CRE 的流行日益嚴重。中國細菌耐藥監測網(CHINET)的數據顯示,全國腸桿菌目細菌對亞胺培南和美羅培南的耐藥率已分別從 2005 年的 3.1% 和 2.1% 上升至 2023 年的 11.2% 和 11.1%,其中肺炎克雷伯菌對亞胺培南和美羅培南的耐藥率更是分別高達 24.8% 和 26.0%[1]。感染 CRE 后會嚴重增加患者的疾病負擔,延長住院天數,甚至增加死亡率。國內一項研究顯示,與感染碳青霉烯類敏感肺炎克雷伯菌相比,感染碳青霉烯類耐藥肺炎克雷伯菌的患者具有較高的院內粗死亡率(14.61% vs. 5.65%)和較長的中位住院時間(31 vs. 19 d)[2]。為了應對 CRE 的威脅,2017 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將 CRE 防控納入“緊急等級”,并于 2019 年將耐藥菌的威脅列為全球十大健康威脅之一。
為遏制微生物耐藥蔓延,WHO 于 2017 年發布了《醫療機構耐碳青霉烯的腸桿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和鮑曼不動桿菌防控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arbapenem-resistant Enterobacteriaceae, Acinetobacter baumannii and Pseudomonas aeruginosa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3],該指南提出了接觸預防、患者隔離、手衛生等八大防控措施。聯合國大會、WHO 發布了《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全球行動計劃》,并建立了全球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和使用監測系統(Global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nd Use Surveillance System)。我國相繼發布了《關于加強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發〔2008〕130 號)、《產 NDM-1 泛耐藥腸桿菌科細菌感染診療指南(試行版)》和《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等文件,從不同層面對耐藥菌的防控提出了不同的措施和要求。此外,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 13 部委于 2022 年聯合發布《遏制微生物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22-2025 年)》[4],提出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施策的遏制微生物耐藥總體原則。但國內尚無專門針對 CRE 的規范或標準,醫院感染控制專兼職人員對如何系統開展防控措施存在一定的疑惑,這也給醫療衛生機構開展 CRE 防控工作帶來了困擾和挑戰。為進一步厘清 CRE 在醫院內的防控要點,為醫院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開展 CRE 預防與控制工作提供參考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專家編寫并頒布了本《標準》。
2 《標準》制定的原則和依據
2.1 突出實操性
本《標準》共 9 章,提出了 30 大條、84 小條的內容,分別從管理要求、醫療機構層面的防控策略、患者的識別和管理、環境及物品管理、防控措施的監督、管理和質量評價以及暴發的處理等方面給出了指引,全面覆蓋了 CRE 防控的各個環節。《標準》的內容既包括了管理要求,又給出了具體操作實踐和方法;例如,對于環境及物品的管理,《標準》詳細規定了應如何對可能被污染的物品進行清潔和消毒;對于患者識別和管理,《標準》也給出了具體的識別和管理方法,這些實踐操作層面的指導有助于醫療機構將防控策略轉化為實際行動,提高防控效果。
2.2 注重科學性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參考了國內外成熟的防控經驗和研究成果,既要通過遵從感控措施降低 CRE 的發生率,又要防止出現“過度感控”的現象。對于有爭議的問題或尚無明確要求的問題,在遵循循證研究的結果并參考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要求,如目前暫不推薦使用抗菌藥物、益生菌等對腸道定植患者進行去定植治療[5]。
2.3 具備前瞻性
本《標準》在循證的基礎上也充分考慮了前瞻性的問題。比如有研究顯示,即使采取了包括去定植在內的感控措施仍然無法控制多重耐藥革蘭陰性桿菌的傳播,直到搬遷至全單間的重癥監護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后,多重耐藥菌的感染才顯著降低,且無院內傳播發生[6]。目前,四川大學華西天府醫院已經踐行了該標準,開放了 40 張床的全單間 ICU。此外,由于 CRE 的防控涉及面廣,不僅僅是單個醫療機構可以完成的事項,因此本《標準》還提出了聯防聯控的策略,以便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協同防控,當然這還需要醫療機構之間信息的互聯互通。
3 《標準》中一些關鍵問題
3.1 關于腸桿菌的定義
腸桿菌近年來在分類學上有較大的改變,既往為人熟知的腸桿菌科細菌(Enterobacteriaceae)經過生物信息學和基因組學分析被劃分為了腸桿菌科、哈夫尼菌科等 7 個不同的科[7],共同組成了腸桿菌目(Enterobacterales),此外腸桿菌科下還有腸桿菌屬(Enterobacter)、克雷伯菌屬(Klebsiella)等。目、科、屬 3 個分類層級都有腸桿菌這個名稱,容易導致混亂。為順應分類學的發展,經編寫組專家討論,本《標準》中提及的腸桿菌明確為腸桿菌目細菌。
3.2 關于洗手池的設置
洗手池作為 CRE 的環境儲源之一,在 CRE 引起的醫院感染傳播或暴發事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8],特別是存在著洗手池不規范使用導致 CRE 暴發的現象[9],但日常工作中洗手池清潔消毒的比例僅 23%~26%[10-11]。因此,除了需要加強洗手池的管理外,本《標準》根據研究結果[12],提出了洗手池的深度宜不小于 19 cm、寬度宜不小于 60 cm,并建議周圍安裝防水擋板。另外,有研究通過熒光標記發現,洗手池的水會噴濺至 1 m 以外的距離[13],因此,本《標準》僅給出了“洗手池應盡可能遠離患者床頭”這一原則,希望能夠引起醫院管理者和醫院工作人員的重視,盡可能讓洗手池遠離患者,避免病原體通過濺水等造成傳播,這為今后重點科室設置洗手池提供了參考。
3.3 關于 ICU 中床間距和隔斷
ICU 的床間距一直是存在爭議的話題。《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GB 51039-2014)要求監護病床的床間凈距不應小于 1.2 m[14],而《重癥監護病房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規范》(WS/T 509-2016)中的要求為大于 1 m[15]。過窄的床間距可能是 CRE 在醫療機構內傳播重要但常被忽視的危險因素,《標準》牽頭單位開展的研究表明,更換床單、翻身等操作形成的揚塵可播散至 2.5 m,因此本《標準》中提及了 ICU 床間距宜不少于 2.5 m。由于普通病房內 CRE 傳播的風險遠低于 ICU,同時考慮可操作性,未對普通病房的床間距提出其他要求。2023 年,Warnke 等[16]的研究顯示,在鋪床前后,距離床旁 3 m 遠的空氣中微生物的濃度從(75.0±54.2) CFU/100 L 增加至(153.8±123.6) CFU/100 L,在鋪床 15 min 后仍然高達(106.5±68.0) CFU/100 L,進一步證實了在 ICU 內增加床間距的必要性。此外,為了阻斷揚塵等引起的傳播,本《標準》提出了在 ICU 的多人間病房中,兩張病床間宜有物理隔斷。關于物理隔斷的材質,推薦使用屏風、玻璃隔斷等易于清潔、耐受消毒的材料,而隔簾因其易被污染、易飄動、易揚塵且通常不易清潔等而未被推薦[17-18]。
3.4 關于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和去定植
一些研究已經證實對 ICU 或者血液科等重點人群進行主動篩查在 CRE 防控中的作用[19-21],WHO 于 2017 年發布的防控指南也提出了這一重要措施[22],因此本《標準》也作了相應推薦。對于如何對 CRE 定植患者進行去定植的問題,目前存在一定的爭議。每日使用 2% 的氯己定擦浴為一項簡單易行的措施,多個研究已經證實其不僅能降低 CRE 的皮膚定植率和感染率,甚至能降低患者的病死率,效果較好,作為推薦措施[23-25]。但對于使用抗菌藥物進行腸道去定植,最新的一項綜述顯示成功的選擇性消化道去定植方案的證據仍然有限,主要是因為缺乏設計良好的大型、多中心隨機對照試驗和長期隨訪,并且還需要評估對腸道微生物菌群的影響[5]。使用益生菌進行去定植同樣效果欠佳,多數研究僅降低了 CRE 定植的豐度而沒有完全清除,并且對一些患有炎癥性腸病等基礎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在接受益生菌去定植治療后可能發生菌血癥和/或心內膜炎[5];一項最近的研究顯示了在 ICU 內使用益生菌與 CRE 感染呈負相關,但研究者也提出需要大規模的隨機前瞻性研究來進一步證實[26]。因此,本《標準》不推薦使用抗菌藥物或益生菌進行去定植。
3.5 關于消毒頻率的問題
2016 年發布的修訂版《醫療機構環境表面清潔與消毒管理規范》(WS/T 512-2016)中就提出,高風險區域高頻接觸的環境表面每日清潔消毒頻率應≥2 次,在環境表面監測出 CRE 時應增加清潔與消毒頻率,但未明確次數[27]。本《標準》在充分考慮操作性的同時,結合部分文獻資料[28],提出了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宜每隔 4 h 進行 1 次清潔的要求。
4 實施標準的建議
4.1 加強宣教和培訓工作
細菌耐藥是各國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我國頒布的《遏制微生物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22-2025 年)》明確提出了全國醫務人員抗微生物藥物合理應用的培訓要實現全覆蓋、知識掌握正確率達到 80% 以上,全國中小學生微生物耐藥、感染預防和抗微生物藥物合理應用的健康教育達到全覆蓋的要求[4]。因此,本《標準》在執行的過程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首先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對 CRE 危害和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各級、各類人員開展 CRE 防控工作的積極性。醫療衛生機構更應加強各類醫務人員,特別是醫院管理者、感控專/兼職人員、CRE 感染發生率較高的重點科室(如 ICU)等相關人員防控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逐步推動各項感染預防和控制措施。
4.2 建立協作機制
CRE 的預防與控制并不局限于單一的醫療機構內,需要不同的醫療機構之間相互協作,衛生行政部門或醫院感染管理質量控制中心應逐步在一個區域內實施整體的防控策略,包括人員篩查、落實基礎感控措施、開展監測等[29]。在同一個醫療機構內,CRE 的防控也涉及到醫院感染管理、醫務、護理、保潔、藥劑、微生物檢驗、臨床科室等多個部門和科室,各部門、科室之間通力合作才能落實《標準》中提到的各項措施,取得良好的防控效果[30]。
4.3 全面梳理,建立標準流程
醫療機構應根據本《標準》的內容逐條開展自查工作,梳理并分析防控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可能的解決方案,不斷完善軟件、硬件等防控必需的設備設施,創造條件開展 CRE 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另外,醫療機構內可針對 CRE 患者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隔離和解除隔離等各個方面,建立全流程的標準操作程序,便于臨床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同時,也可參考國內部分醫院將 CRE 結果納入危急值管理的經驗,達到快速處置的目的[31-33]。
5 結語
本《標準》是依據《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國內現有法規制定的一項衛生行業標準,對我國醫療機構內預防和控制 CRE 的傳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防控 CRE 提供了全方位的技術支持,能幫助減少因 CRE 傳播帶來的損失,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最終使患者受益。當然,隨著研究的進展,新的防控方法、防控技術也將不斷涌現并被用于 CRE 的防控實踐,各醫療機構也應根據本機構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在不違反原則的基礎上,遵循相應的循證醫學證據開展 CRE 的防控工作。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