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討M2型小膠質細胞(M2 microglia,M2-MG)移植促進小鼠脊髓損傷(spinal cord injury,SCI)修復的效果。方法 取15只新生2~3 d C57BL/6乳鼠大腦皮質,通過胰蛋白酶消化法分離原代細胞并進行Iba1免疫熒光染色鑒定為MG后,以IL-4極化誘導培養48 h(實驗組),通過精氨酸酶 1(Arginase 1,Arg-1)、Iba1免疫熒光染色鑒定其是否極化為M2-MG;以正常培養MG作為對照組。另取5只新生1周C57BL/6乳鼠背根神經節(dorsal root ganglion,DRG)與M2-MG共培養5 d,觀測軸突長度;以單純DRG作為對照。取42只6周齡雌性C57BL/6小鼠隨機分為假手術組(n=6)、SCI組(n=18)及SCI+M2-MG組(n=18)。手術暴露脊柱T10節段后,假手術組僅切除椎板,SCI組及SCI+M2-MG組行SCI造模后,SCI+M2-MG組同時注射M2-MG。術后觀測各組小鼠存活情況,并于術后當天(0)、3、7、14、21、28 d采用BMS(Basso Mouse Scale)評分評價小鼠運動功能恢復情況,28 d行足跡實驗評價小鼠步態。術后取SCI組及SCI+M2-MG組脊髓組織行免疫熒光染色,其中7、14、28 d 膠質纖維酸性蛋白(glial fibrillary acidic protein,GFAP)染色觀測SCI損傷區域面積,28 d 神經元核抗原染色觀察神經元存活情況,7、14 d GFAP/C3雙重熒光染色觀察表示A1星形膠質細胞數量變化。結果 免疫熒光染色鑒定體外培養細胞為MG且純度可達90%,經IL-4誘導培養后Arg-1免疫熒光染色示極化為M2表型。M2-MG與DRGs體外共培養5 d后可促進軸突生長(P<0.05)。動物實驗示,術后各組小鼠均存活至實驗完成。SCI組及SCI+M2-MG組小鼠術后后肢運動功能隨時間延長逐漸恢復,其中21、28 d SCI+M2-MG組BMS評分較SCI組更高(P<0.05),28 d時拖曳步態明顯減輕,但尚未達假手術組水平。免疫熒光染色示,與SCI組相比,SCI+M2-MG 組在7、14、28 d損傷區域面積均縮小,28 d時存活神經元數量增加,7、14 d時A1星形膠質細胞減少,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 M2-MG移植可促進小鼠SCI神經元存活和軸突再生,改善小鼠后肢運動功能,分析這種神經保護作用與A1星形膠質細胞極化被抑制有關。
目的系統評價我國健康城市指標的內容、特點和問題,為我國的其他城市制定健康城市指標和評價體系提供基線數據和借鑒。方法計算機檢索 CNKI、WanFang Data 和 VIP 數據庫及 WHO 網站、我國各省市政府網、國家及各省市衛生計生委網站及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網站,檢索時限均從建庫至 2017 年 3 月,納入與健康城市指標相關的文獻和政府文件等,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對其進行資料提取及信息分類、歸納和整理。結果納入 26 篇涉及我國 24 個城市健康城市指標體系的文獻,健康城市指標體系共涉及 14 個維度、5 個行動和 8 個專項行動,共 1 531 個指標。健康、健康服務、健康環境、健康社會、民意指標、政策指標、健康促進 7 個維度受關注最多,各維度下使用頻率≥5 次的指標共 38 個,441 個指標僅使用 1 次。結論我國健康城市指標體系內容與國際體系內容基本一致,但也存在指標數量過多、指標詮釋不一、類別劃分不當、缺少心理健康指標和兒童/孕產婦/老年等重點人群指標的問題。未來需要制定中國健康城市指標設置的原則、方法、流程和規范。
目的對比分析我國各地健康城市指標體系與國家健康城市評價指標體系間的差異,為各地健康城市指標體系的完善、健康城市的建設與評價提供參考依據。方法計算機檢索 CNKI、WanFang Data、VIP 以及 WHO、各級政府和衛生計生委網站,搜集我國現有健康城市指標體系相關文獻和政府文件,檢索時限截至 2018 年 3 月。由 2 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后,對相關指標體系進行定性分析。結果納入我國 26 個城市的健康城市指標體系,共 14 個維度,1 531 個指標。其中健康(人群/水平)維度選用 24 次,包含指標 82 個;健康服務維度選用 22 次,包含指標 113 個;健康環境維度選用 22 次,包含指標 121 個;健康社會選用 19 次,包含指標 113 個;健康文化維度選用 4 次,包含指標 17 個。健康環境、健康人群 2 個維度中的具體指標與國家指標體系一致性較高,而健康社會、健康服務及健康文化維度差異性較大。結論我國各地健康城市指標體系選用最多的 4 個維度是健康(人群/水平)、健康服務、健康環境、健康社會;各地維度結構與國家指標體系維度結構契合度高,而具體指標的制定和維度的歸屬差異較大,各城市應結合自身城市發展狀況及問題,規范化現有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