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是臨床推進加速康復外科理念、促進患者身心康復的重要舉措。但目前針對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尚未形成統一標準,缺乏可靠證據推薦指導臨床護理實踐。為此,中華護理學會骨科護理專業委員會、中國康復醫學會脊柱脊髓專業委員會護理學組、四川省醫學會骨科專業委員會護理學組以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為主題,根據循證醫學證據,結合相關領域專家臨床經驗,形成專家共識,提出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 9 條推薦意見,為臨床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引用本文: 中華護理學會骨科護理專業委員會, 中國康復醫學會脊柱脊髓專業委員會護理學組, 四川省醫學會骨科專業委員會護理學組. 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護理專家共識. 華西醫學, 2024, 39(10): 1514-1519. doi: 10.7507/1002-0179.202406247 復制
版權信息: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華西期刊社《華西醫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改編
頸椎前路手術是一種從頸椎前側入路行頸椎病治療的骨科手術術式,可用于治療頸椎骨折、頸椎腫瘤、頸椎退行性變等頸椎疾病[1]。頸前路椎間盤切除融合術、頸前路椎體次全切除融合術及頸前路混合減壓融合術是臨床常見頸椎前路手術方案,無論何種手術方案,其目的均為去除或減輕血管、神經根或脊髓的受壓癥狀,提高頸椎穩定性[1-2]。頸椎前路術式具有微創、穩定性高等優勢,但該入路術式因手術切口較深,術區與食道、氣管、頸動脈鞘和前頸肌肉等復雜組織結構相鄰,患者術后易發生因喉頭水腫、引流不充分、疼痛導致的呼吸道、胃腸道功能障礙等并發癥[3-4]。研究證實,早期下床活動是保障頸椎前路術后充分引流、鎮痛、促進患者呼吸與胃腸等功能恢復的重要舉措[5]。但是,目前針對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尚未形成統一標準,亦無相關指南及共識發布。本共識基于最新循證證據及專家實踐經驗,形成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旨在為臨床醫生、護士和相關專業人員提供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決策依據,規范臨床醫療和護理行為。
1 共識制訂
1.1 共識制訂成員
本共識由 14 名共識撰寫成員、10 名共識撰寫指導專家(5 名骨科護理專家、3 名骨科醫療專家、1 名心理學專家及 1 名循證醫學專家)和 47 名來自全國各省、市的函詢骨科護理專家共同參與制定。
共識專家遴選標準:① 從事骨科護理和/或醫療、心理衛生、循證醫學相關領域工作≥10 年;② 本科及以上學歷;③ 副高及以上職稱;④ 自愿參與本課題。
成員任務分工:撰寫成員負責檢索、分析文獻,組織專家就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實施過程關鍵點、臨床護理難點進行論證,收集專家意見,通過整理、分析專家意見,形成本共識初稿,再根據護理專家函詢反饋結果,對共識內容進行修訂;共識撰寫指導專家負責在共識制訂過程中對共識內容進行指導和質量控制;共識函詢專家主要負責對共識內容進行評價與審核。
1.2 共識主題和主要內容修訂
共識撰寫成員通過查閱文獻、組織指導專家討論,確定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相關關鍵問題。根據主題與關鍵問題,采用主題詞和自由詞結合的檢索形式,系統檢索中國知網、萬方、中國生物醫學文獻服務系統、PubMed、Cochrane Library、Embase、Clinical Evidence 數據庫,限定檢索文獻語種為中文或英文,檢索時間范圍為數據庫建庫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撰寫成員及指導專家對文獻進行質量評價,完成文獻證據篩選,提取質量較高的證據[6-8],編寫共識的基本內容。
1.3 專家函詢,形成終稿
共識撰寫組采用電子郵件發放和組織線上會議的形式進行了 2 輪專家咨詢以及專家論證。撰寫組對收集的專家意見進行梳理,并查找文獻予以論證,達成一致后對共識內容進行修改,根據牛津大學循證醫學中心文獻證據等級劃分標準確定共識內容推薦強度[9]。進一步采用德爾菲法對共識每條推薦證據進行反復評估,收集專家“贊同”“反對”“不確定”的反饋意見,根據“贊同”專家數所占百分比,得出專家共識度,最后形成共識終稿內容。
2 共識內容
2.1 背景概述
2.1.1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定義
關于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定義,目前尚無統一標準。2019 年《頸椎前路手術加速康復外科實施流程專家共識》指出,患者術后麻醉清醒后 2 h 即可下床[10],完成術后早期離床活動。近年來,有研究將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定義為患者術后首次下床活動時間在術后 24~72 h[11]。鑒于頸椎前路手術患者的個性特點,為保障下床活動安全性,患者應在身心狀態允許的情況下,術后盡早離床進行活動,以預防術后并發癥的發生,促進術后康復。
2.1.2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意義
相關研究證實,加速康復外科理念應用于頸椎前路手術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患者的滿意度,減少相關并發癥的發生[12-13]。同樣,術后早期下床活動能夠促進身體各項生理功能的恢復(肌肉力量、肺功能、胃腸功能等),減輕術后疼痛,減少并發癥的發生,從而達到快速康復的目的,縮短住院時間[14]。另外,在多學科協作基礎上開展的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有利于促進不同學科間專業知識的互相交流融合,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護理人員的相關理論及前沿知識。
2.2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風險評估
全面、準確的評估是科學開展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前提,應及早篩查阻礙患者下床活動的風險因素,以便采取針對性干預措施,幫助患者早期下床活動。
2.2.1 意識與生命體征
推薦意見 1:患者意識清醒、生命體征穩定在正常范圍是安全下床活動的前提。患者下床活動前,醫務人員應充分評估患者意識、配合程度,實時監測患者生命體征,在患者清醒、配合、生命體征平穩時協助其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頸椎前路手術患者一般接受全身麻醉配合手術治療。全身麻醉通過吸入和/靜脈注射麻醉藥物,使患者出現可逆性意識喪失、痛覺消失和肌肉松弛,確保手術順利進行。手術結束后,如患者受麻醉殘余藥物影響未完全復蘇,可出現意識障礙、定向障礙等臨床癥狀,嚴重者甚至出現躁動及心理異常,如盲目下床活動可造成跌倒、墜床等嚴重后果。因此,為確保患者安全,術后下床活動前,評判患者麻醉復蘇情況及配合度至關重要。當患者完全清醒,呼吸頻率恢復正常,可自主完成深呼吸、咳嗽,血壓恢復至術前±20% 以內,呼吸空氣經皮脈搏血氧飽和度≥92% 后協助患者做下床準備,必要時可借用麻醉復蘇評估量表進行測評,協助判定患者意識及生命體征恢復情況[15]。
2.2.2 營養狀況
推薦意見 2:患者營養狀況可直接影響其下床活動能力,營養風險患者應給予營養支持治療,以確保患者術后下床活動安全。正確使用營養風險篩查工具動態評估患者術后營養風險,配合醫生、營養師及照護者為患者制定個性化營養支持方案,患者營養支持目標血清白蛋白>35 g/L(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93%)。
患者營養狀態與其活動能力密切相關。當患者營養成分攝入不足時,機體分解代謝增加,肌肉含量減少,肌力受損,下床活動過程中跌倒、活動不耐受等風險增高。活動前對患者營養狀況的評估,有助于早期識別、干預營養不良,保障患者安全。可采用營養風險篩查 2002 量表或微型營養評估量表篩查患者營養風險,對于營養不良高風險患者及早介入營養干預[16]。對于存在嚴重營養風險的患者,如營養風險篩查 2002 量表評分>5 分、血清白蛋白<30 g/L 者[17-18],應避免盲目的下床活動訓練,以免造成患者活動不耐受、跌倒甚至暈厥。應在醫護、營養師及康復治療師的共同評定下,制定適合患者的營養支持方案和個性化活動方案[19]。
2.2.3 運動功能
推薦意見 3:術后直立不耐受患者應謹慎下床活動,下床活動前可使用徒手肌力測試等方法評估患者肌力水平,當患者下肢徒手肌力測試≥3 級時,可協助其下床活動(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95%)。
頸椎前路術后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前,進行直立不耐受風險和肌力水平等運動功能評估是保證患者活動安全的重要措施。當患者由臥位變換為直立位時,如果出現頭暈、大汗、惡心等腦供血不足表現,或直立后 3 min 內出現收縮壓下降 20 mm Hg(1 mm Hg=0.133 kPa)以上、舒張壓下降 10 mm Hg 以上的異常情況,提示患者可能存在直立不耐受,應謹慎下床活動[20-21]。臨床可采用徒手肌力測試患者肌力水平,徒手肌力評估分級法:0 級表示沒有肌肉收縮;1 級表示有肌肉收縮,但無主動肢體活動;2 級表示可完成肢體主動活動,但不抗重力;3 級表示抗重力但不抗阻力完成主動活動;4 級表示可抗重力和部分阻力完成主動活動;5 級表示可完成抗重力和阻力的主動活動。當患者下肢肌力在 3 級及以上、循環穩定的情況下可協助患者下床,進行步行康復鍛煉[22-23]。
2.2.4 心理狀態
推薦意見 4:住院環境、手術、圍手術期治療干預均可能成為患者負性心理狀態的應激源,醫務人員應在患者圍手術期全程動態關注患者心理狀態,及早識別患者負性情緒,必要時使用心理測評工具、邀請心理學專業人員協同干預,避免患者負性心理狀態影響術后早期下床活動依從性(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研究表明,術后抑郁、焦慮的患者,康復鍛煉依從性更差,且首次下床活動的時間相對延長[24]。醫務人員可通過量表測評和主觀評估法評估患者心理狀態。量表測評可使用患者焦慮和抑郁自評量表等工具完成。主觀評估法可通過觀察、交談等方式評估患者的表情、主訴內容及行為是否與量表測評結果相符[22],從而評估患者是否存在異常心理狀態。此外,還要警惕患者是否存在因疼痛困擾造成的恐動癥。恐動癥是對運動極端恐懼的一種心理表現,指患者因受到疼痛性傷害或損傷造成的疼痛敏感性增強,對身體活動產生的一種過度的、非理性恐懼[25]。可運用恐動癥 Tampa 量表等測量患者的恐動程度,對恐動患者采用認知行為療法、多學科康復訓練等改善恐動癥狀,恢復日常活動[26]。
2.2.5 管路安全
推薦意見 5:對于頸椎前路手術術后帶管患者,醫務人員應關注管道固定、引流、引流口周圍皮膚及患者全身癥狀等情況,病情允許情況下盡早拔除各類留置管道,提高患者下床活動安全性及舒適度;對于術后因治療需要,確需留置管道且醫生評估可帶管下床活動者,應保證管道穩妥固定,必要時使用移動輸液架、移動置物架等器具輔助患者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術后如留置切口引流管、尿管、靜脈輸液通路、吸氧管路、安置心電監護導聯線等可能限制患者下床活動,帶管活動也存在跌倒、非計劃管道脫落等潛在風險。管路安全評估是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前的必備工作,需評估引流管路固定是否穩妥、引流是否通暢、引流液顏色性狀是否正常等。在病情允許情況下,應盡早拔除管道,以促進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27]。因病情需要留置管道的患者,必要時可使用移動輸液架、移動置物架等器具輔助下床活動,保障下床活動安全性。如患者術后出現頭痛、頭暈、惡心、嘔吐等,切口引流管引流淡紅色或淡黃色清亮液體明顯增多,應警惕術后腦脊液漏并發癥,此時不可下床活動,應協助患者平臥,以減輕腦脊液漏導致的低顱壓癥狀[28-29]。
2.3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措施
2.3.1 健康宣教
推薦意見 6:術后早期下床活動開展前后,應向患者、家屬及其他照護者進行有效的知識宣教及正向反饋,以宣教對象能接納的形式講解下床活動相關知識與注意事項,幫助他們更好地參與到早期下床活動方案中(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患者對早期下床活動的相關知識掌握水平會直接影響其健康行為。因此,對患者的健康教育在術后早期下床活動中十分重要。① 宣教對象:包括患者、家屬及照護者,作為早期下床活動的主體和輔助者均應掌握早期下床活動的流程及注意事項。② 宣教方式:根據患者文化背景和意愿,采用多模式宣教,如知識講座、面對面交流、書面指導或視頻影像宣教等。③ 宣教內容:向患者及其家屬行一對一的康復指導,解釋醫務人員采取各項操作的原因,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及配合,鼓勵患者積極參與下床活動;告知下床活動的必要性、具體方法、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
2.3.2 鎮痛管理
推薦意見 7:關注患者疼痛主訴,正確使用疼痛評估工具反饋患者疼痛,采用物理、心理及藥物治療等多模式鎮痛方案,促進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圍手術期鎮痛管理是緩解患者疼痛的關鍵,應關注患者主訴,動態評估患者疼痛,及時干預,緩解患者疼痛,提高患者舒適度及下床活動依從性。疼痛評估工具,如數字疼痛評估(Numerical Rating Scale)、視覺模擬疼痛評估(Visual Analogue Scale)評估簡便,易被患者接納[30-31]。根據患者個體情況,使用鎮痛藥物、骨骼肌松弛劑等藥物,緩解傷口疼痛、神經根性疼痛。同時,還可使用心理學認知行為干預技術,如正念冥想、音樂療法等幫助患者緩解疼痛[32-33]。盡量減少阿片類鎮痛藥物的使用,避免隨之而來的惡心、嘔吐、尿潴留、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34]。
2.3.3 下床活動訓練
推薦意見 8:醫生、康復治療師及護士根據患者個體情況和需求,形成包括下床活動方式、下床活動時長及下床活動頻率的個性化運動指導方案,密切關注下床運動過程中患者安全,促進康復訓練目標達成(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① 下床活動方式:協助患者由臥位到坐位,再到床邊站立位、離床行走訓練過渡。首先保持坐位,適應 30 s 以上,若無不適,再協助患者床旁站立或踮腳,適應 30 s 以上,若無不適再進行步行訓練。若患者不耐受下床活動,可在床上行功能鍛煉及床周邊活動。② 下床活動時長:以患者自身情況而定,在其能耐受的范圍內,10~20 min/次,每日可適當逐漸增加行走時長。③ 下床活動的頻率: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首次下床時,在活動耐受情況下,建議至少步行距離 5 m,每天步行 2 次;之后視患者耐受情況逐漸增加活動強度[35-36]。活動過程中,密切關注患者的身心狀況,可使用便攜式指脈氧儀監測患者活動過程中的心率及氧飽和度,一旦患者有心慌、頭暈、乏力或氧飽和度<90% 等情況,應立即停止活動,協助患者臥床休息并采取吸氧、補液等相應的處理措施[36]。
2.4 效果評價
推薦意見 9:早期下床活動方案實施后,醫務人員應采用量化指標評價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效果,同時注重患者自我報告結局結果,為更新、改進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提供參考依據(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醫務人員可通過圍手術期并發癥發生率、活動功能、住院時長、住院費用等指標評價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效果。除醫務人員主導的下床活動后效果評價外,不可忽視患者自我報告結局在臨床的重要價值,如疼痛評估、滿意度評價、生活質量評價等。此外,還可使用核心結果衡量指數(Core Outcome Measure Index)等對頸椎前路術后患者早期下床活動效果進行針對性評價[37]。
3 結語
本研究基于循證證據及國內專家臨床實踐經驗,就頸椎前路手術患者早期下床活動的評估、早期下床活動的內容等方面,形成了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專家共識,可為臨床醫務人員提供參考證據。目前,國內的研究在關于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具體實施內容方面仍較為模糊,后續仍有較大的細化空間。隨著加速康復的廣泛推廣與應用,未來還需納入更多全面、科學的研究以完善證據的細節內容,以期為臨床提供適用的循證證據。
共識執筆:張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雨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雅磊(北京協和醫院),王立群(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朱紅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佩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尹子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忠蘭(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輝亮(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佳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寧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亞萍(北京協和醫院),孟陽(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修鵬(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指導專家(排名不分先后):杜春萍(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馮樂玲(寧波市第六醫院),高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黃雪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玲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劉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宋躍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貝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曾建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周陽(中南大學湘雅醫院)。
共識專家(排名不分先后):包春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陳佳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晶(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陳琳(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陳敏(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陳亞萍(北京協和醫院),房玉霞(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省立醫院),付紅英(貴州省人民醫院),高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郭錦麗(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韓云(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胡靖(西安市紅會醫院),胡三蓮(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黃潔(北京積水潭醫院),黃天雯(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倫蘭(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李秀婷(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李葉萍(綿陽市中心醫院),李云(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劉翠青(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劉艷(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龍彩雪(海南省人民醫院),魯建麗(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魯雪梅(北京積水潭醫院),羅春梅(陸軍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閔燕(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寧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彭伶麗(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裴艷玲(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史凌云(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史曉娟(空軍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宋國敏(天津市天津醫院),蘇曉靜(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薛慧琴(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譚曉菊(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唐永利(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田昕(陜西省人民醫院),王潔(蘇州大學附屬第四醫院),王琦(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吳明瓏(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吳松梅(河南省洛陽正骨醫院),熊健(成都大學附屬醫院),許蕊鳳(北京大學第三醫院),楊銀玲(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應瑛(寧波市第六醫院),張秀芳(深圳市中醫院),周文娟(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
利益沖突:執筆作者和專家組成員均無相關利益沖突。
免責聲明:本共識僅供臨床醫護人員參考應用,不作為任何醫療糾紛及訴訟的法律依據。
頸椎前路手術是一種從頸椎前側入路行頸椎病治療的骨科手術術式,可用于治療頸椎骨折、頸椎腫瘤、頸椎退行性變等頸椎疾病[1]。頸前路椎間盤切除融合術、頸前路椎體次全切除融合術及頸前路混合減壓融合術是臨床常見頸椎前路手術方案,無論何種手術方案,其目的均為去除或減輕血管、神經根或脊髓的受壓癥狀,提高頸椎穩定性[1-2]。頸椎前路術式具有微創、穩定性高等優勢,但該入路術式因手術切口較深,術區與食道、氣管、頸動脈鞘和前頸肌肉等復雜組織結構相鄰,患者術后易發生因喉頭水腫、引流不充分、疼痛導致的呼吸道、胃腸道功能障礙等并發癥[3-4]。研究證實,早期下床活動是保障頸椎前路術后充分引流、鎮痛、促進患者呼吸與胃腸等功能恢復的重要舉措[5]。但是,目前針對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尚未形成統一標準,亦無相關指南及共識發布。本共識基于最新循證證據及專家實踐經驗,形成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旨在為臨床醫生、護士和相關專業人員提供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決策依據,規范臨床醫療和護理行為。
1 共識制訂
1.1 共識制訂成員
本共識由 14 名共識撰寫成員、10 名共識撰寫指導專家(5 名骨科護理專家、3 名骨科醫療專家、1 名心理學專家及 1 名循證醫學專家)和 47 名來自全國各省、市的函詢骨科護理專家共同參與制定。
共識專家遴選標準:① 從事骨科護理和/或醫療、心理衛生、循證醫學相關領域工作≥10 年;② 本科及以上學歷;③ 副高及以上職稱;④ 自愿參與本課題。
成員任務分工:撰寫成員負責檢索、分析文獻,組織專家就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實施過程關鍵點、臨床護理難點進行論證,收集專家意見,通過整理、分析專家意見,形成本共識初稿,再根據護理專家函詢反饋結果,對共識內容進行修訂;共識撰寫指導專家負責在共識制訂過程中對共識內容進行指導和質量控制;共識函詢專家主要負責對共識內容進行評價與審核。
1.2 共識主題和主要內容修訂
共識撰寫成員通過查閱文獻、組織指導專家討論,確定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相關關鍵問題。根據主題與關鍵問題,采用主題詞和自由詞結合的檢索形式,系統檢索中國知網、萬方、中國生物醫學文獻服務系統、PubMed、Cochrane Library、Embase、Clinical Evidence 數據庫,限定檢索文獻語種為中文或英文,檢索時間范圍為數據庫建庫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撰寫成員及指導專家對文獻進行質量評價,完成文獻證據篩選,提取質量較高的證據[6-8],編寫共識的基本內容。
1.3 專家函詢,形成終稿
共識撰寫組采用電子郵件發放和組織線上會議的形式進行了 2 輪專家咨詢以及專家論證。撰寫組對收集的專家意見進行梳理,并查找文獻予以論證,達成一致后對共識內容進行修改,根據牛津大學循證醫學中心文獻證據等級劃分標準確定共識內容推薦強度[9]。進一步采用德爾菲法對共識每條推薦證據進行反復評估,收集專家“贊同”“反對”“不確定”的反饋意見,根據“贊同”專家數所占百分比,得出專家共識度,最后形成共識終稿內容。
2 共識內容
2.1 背景概述
2.1.1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定義
關于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定義,目前尚無統一標準。2019 年《頸椎前路手術加速康復外科實施流程專家共識》指出,患者術后麻醉清醒后 2 h 即可下床[10],完成術后早期離床活動。近年來,有研究將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定義為患者術后首次下床活動時間在術后 24~72 h[11]。鑒于頸椎前路手術患者的個性特點,為保障下床活動安全性,患者應在身心狀態允許的情況下,術后盡早離床進行活動,以預防術后并發癥的發生,促進術后康復。
2.1.2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意義
相關研究證實,加速康復外科理念應用于頸椎前路手術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患者的滿意度,減少相關并發癥的發生[12-13]。同樣,術后早期下床活動能夠促進身體各項生理功能的恢復(肌肉力量、肺功能、胃腸功能等),減輕術后疼痛,減少并發癥的發生,從而達到快速康復的目的,縮短住院時間[14]。另外,在多學科協作基礎上開展的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有利于促進不同學科間專業知識的互相交流融合,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護理人員的相關理論及前沿知識。
2.2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風險評估
全面、準確的評估是科學開展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前提,應及早篩查阻礙患者下床活動的風險因素,以便采取針對性干預措施,幫助患者早期下床活動。
2.2.1 意識與生命體征
推薦意見 1:患者意識清醒、生命體征穩定在正常范圍是安全下床活動的前提。患者下床活動前,醫務人員應充分評估患者意識、配合程度,實時監測患者生命體征,在患者清醒、配合、生命體征平穩時協助其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頸椎前路手術患者一般接受全身麻醉配合手術治療。全身麻醉通過吸入和/靜脈注射麻醉藥物,使患者出現可逆性意識喪失、痛覺消失和肌肉松弛,確保手術順利進行。手術結束后,如患者受麻醉殘余藥物影響未完全復蘇,可出現意識障礙、定向障礙等臨床癥狀,嚴重者甚至出現躁動及心理異常,如盲目下床活動可造成跌倒、墜床等嚴重后果。因此,為確保患者安全,術后下床活動前,評判患者麻醉復蘇情況及配合度至關重要。當患者完全清醒,呼吸頻率恢復正常,可自主完成深呼吸、咳嗽,血壓恢復至術前±20% 以內,呼吸空氣經皮脈搏血氧飽和度≥92% 后協助患者做下床準備,必要時可借用麻醉復蘇評估量表進行測評,協助判定患者意識及生命體征恢復情況[15]。
2.2.2 營養狀況
推薦意見 2:患者營養狀況可直接影響其下床活動能力,營養風險患者應給予營養支持治療,以確保患者術后下床活動安全。正確使用營養風險篩查工具動態評估患者術后營養風險,配合醫生、營養師及照護者為患者制定個性化營養支持方案,患者營養支持目標血清白蛋白>35 g/L(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93%)。
患者營養狀態與其活動能力密切相關。當患者營養成分攝入不足時,機體分解代謝增加,肌肉含量減少,肌力受損,下床活動過程中跌倒、活動不耐受等風險增高。活動前對患者營養狀況的評估,有助于早期識別、干預營養不良,保障患者安全。可采用營養風險篩查 2002 量表或微型營養評估量表篩查患者營養風險,對于營養不良高風險患者及早介入營養干預[16]。對于存在嚴重營養風險的患者,如營養風險篩查 2002 量表評分>5 分、血清白蛋白<30 g/L 者[17-18],應避免盲目的下床活動訓練,以免造成患者活動不耐受、跌倒甚至暈厥。應在醫護、營養師及康復治療師的共同評定下,制定適合患者的營養支持方案和個性化活動方案[19]。
2.2.3 運動功能
推薦意見 3:術后直立不耐受患者應謹慎下床活動,下床活動前可使用徒手肌力測試等方法評估患者肌力水平,當患者下肢徒手肌力測試≥3 級時,可協助其下床活動(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95%)。
頸椎前路術后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前,進行直立不耐受風險和肌力水平等運動功能評估是保證患者活動安全的重要措施。當患者由臥位變換為直立位時,如果出現頭暈、大汗、惡心等腦供血不足表現,或直立后 3 min 內出現收縮壓下降 20 mm Hg(1 mm Hg=0.133 kPa)以上、舒張壓下降 10 mm Hg 以上的異常情況,提示患者可能存在直立不耐受,應謹慎下床活動[20-21]。臨床可采用徒手肌力測試患者肌力水平,徒手肌力評估分級法:0 級表示沒有肌肉收縮;1 級表示有肌肉收縮,但無主動肢體活動;2 級表示可完成肢體主動活動,但不抗重力;3 級表示抗重力但不抗阻力完成主動活動;4 級表示可抗重力和部分阻力完成主動活動;5 級表示可完成抗重力和阻力的主動活動。當患者下肢肌力在 3 級及以上、循環穩定的情況下可協助患者下床,進行步行康復鍛煉[22-23]。
2.2.4 心理狀態
推薦意見 4:住院環境、手術、圍手術期治療干預均可能成為患者負性心理狀態的應激源,醫務人員應在患者圍手術期全程動態關注患者心理狀態,及早識別患者負性情緒,必要時使用心理測評工具、邀請心理學專業人員協同干預,避免患者負性心理狀態影響術后早期下床活動依從性(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研究表明,術后抑郁、焦慮的患者,康復鍛煉依從性更差,且首次下床活動的時間相對延長[24]。醫務人員可通過量表測評和主觀評估法評估患者心理狀態。量表測評可使用患者焦慮和抑郁自評量表等工具完成。主觀評估法可通過觀察、交談等方式評估患者的表情、主訴內容及行為是否與量表測評結果相符[22],從而評估患者是否存在異常心理狀態。此外,還要警惕患者是否存在因疼痛困擾造成的恐動癥。恐動癥是對運動極端恐懼的一種心理表現,指患者因受到疼痛性傷害或損傷造成的疼痛敏感性增強,對身體活動產生的一種過度的、非理性恐懼[25]。可運用恐動癥 Tampa 量表等測量患者的恐動程度,對恐動患者采用認知行為療法、多學科康復訓練等改善恐動癥狀,恢復日常活動[26]。
2.2.5 管路安全
推薦意見 5:對于頸椎前路手術術后帶管患者,醫務人員應關注管道固定、引流、引流口周圍皮膚及患者全身癥狀等情況,病情允許情況下盡早拔除各類留置管道,提高患者下床活動安全性及舒適度;對于術后因治療需要,確需留置管道且醫生評估可帶管下床活動者,應保證管道穩妥固定,必要時使用移動輸液架、移動置物架等器具輔助患者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術后如留置切口引流管、尿管、靜脈輸液通路、吸氧管路、安置心電監護導聯線等可能限制患者下床活動,帶管活動也存在跌倒、非計劃管道脫落等潛在風險。管路安全評估是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前的必備工作,需評估引流管路固定是否穩妥、引流是否通暢、引流液顏色性狀是否正常等。在病情允許情況下,應盡早拔除管道,以促進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27]。因病情需要留置管道的患者,必要時可使用移動輸液架、移動置物架等器具輔助下床活動,保障下床活動安全性。如患者術后出現頭痛、頭暈、惡心、嘔吐等,切口引流管引流淡紅色或淡黃色清亮液體明顯增多,應警惕術后腦脊液漏并發癥,此時不可下床活動,應協助患者平臥,以減輕腦脊液漏導致的低顱壓癥狀[28-29]。
2.3 術后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措施
2.3.1 健康宣教
推薦意見 6:術后早期下床活動開展前后,應向患者、家屬及其他照護者進行有效的知識宣教及正向反饋,以宣教對象能接納的形式講解下床活動相關知識與注意事項,幫助他們更好地參與到早期下床活動方案中(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患者對早期下床活動的相關知識掌握水平會直接影響其健康行為。因此,對患者的健康教育在術后早期下床活動中十分重要。① 宣教對象:包括患者、家屬及照護者,作為早期下床活動的主體和輔助者均應掌握早期下床活動的流程及注意事項。② 宣教方式:根據患者文化背景和意愿,采用多模式宣教,如知識講座、面對面交流、書面指導或視頻影像宣教等。③ 宣教內容:向患者及其家屬行一對一的康復指導,解釋醫務人員采取各項操作的原因,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及配合,鼓勵患者積極參與下床活動;告知下床活動的必要性、具體方法、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
2.3.2 鎮痛管理
推薦意見 7:關注患者疼痛主訴,正確使用疼痛評估工具反饋患者疼痛,采用物理、心理及藥物治療等多模式鎮痛方案,促進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推薦強度:A 級;共識度:100%)。
圍手術期鎮痛管理是緩解患者疼痛的關鍵,應關注患者主訴,動態評估患者疼痛,及時干預,緩解患者疼痛,提高患者舒適度及下床活動依從性。疼痛評估工具,如數字疼痛評估(Numerical Rating Scale)、視覺模擬疼痛評估(Visual Analogue Scale)評估簡便,易被患者接納[30-31]。根據患者個體情況,使用鎮痛藥物、骨骼肌松弛劑等藥物,緩解傷口疼痛、神經根性疼痛。同時,還可使用心理學認知行為干預技術,如正念冥想、音樂療法等幫助患者緩解疼痛[32-33]。盡量減少阿片類鎮痛藥物的使用,避免隨之而來的惡心、嘔吐、尿潴留、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34]。
2.3.3 下床活動訓練
推薦意見 8:醫生、康復治療師及護士根據患者個體情況和需求,形成包括下床活動方式、下床活動時長及下床活動頻率的個性化運動指導方案,密切關注下床運動過程中患者安全,促進康復訓練目標達成(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① 下床活動方式:協助患者由臥位到坐位,再到床邊站立位、離床行走訓練過渡。首先保持坐位,適應 30 s 以上,若無不適,再協助患者床旁站立或踮腳,適應 30 s 以上,若無不適再進行步行訓練。若患者不耐受下床活動,可在床上行功能鍛煉及床周邊活動。② 下床活動時長:以患者自身情況而定,在其能耐受的范圍內,10~20 min/次,每日可適當逐漸增加行走時長。③ 下床活動的頻率: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首次下床時,在活動耐受情況下,建議至少步行距離 5 m,每天步行 2 次;之后視患者耐受情況逐漸增加活動強度[35-36]。活動過程中,密切關注患者的身心狀況,可使用便攜式指脈氧儀監測患者活動過程中的心率及氧飽和度,一旦患者有心慌、頭暈、乏力或氧飽和度<90% 等情況,應立即停止活動,協助患者臥床休息并采取吸氧、補液等相應的處理措施[36]。
2.4 效果評價
推薦意見 9:早期下床活動方案實施后,醫務人員應采用量化指標評價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效果,同時注重患者自我報告結局結果,為更新、改進早期下床活動方案提供參考依據(推薦強度:B 級;共識度:100%)。
醫務人員可通過圍手術期并發癥發生率、活動功能、住院時長、住院費用等指標評價患者早期下床活動實施效果。除醫務人員主導的下床活動后效果評價外,不可忽視患者自我報告結局在臨床的重要價值,如疼痛評估、滿意度評價、生活質量評價等。此外,還可使用核心結果衡量指數(Core Outcome Measure Index)等對頸椎前路術后患者早期下床活動效果進行針對性評價[37]。
3 結語
本研究基于循證證據及國內專家臨床實踐經驗,就頸椎前路手術患者早期下床活動的評估、早期下床活動的內容等方面,形成了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方案專家共識,可為臨床醫務人員提供參考證據。目前,國內的研究在關于頸椎前路手術患者術后早期下床活動的具體實施內容方面仍較為模糊,后續仍有較大的細化空間。隨著加速康復的廣泛推廣與應用,未來還需納入更多全面、科學的研究以完善證據的細節內容,以期為臨床提供適用的循證證據。
共識執筆:張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雨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雅磊(北京協和醫院),王立群(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朱紅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佩芳(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尹子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忠蘭(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楊輝亮(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佳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寧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亞萍(北京協和醫院),孟陽(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修鵬(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指導專家(排名不分先后):杜春萍(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馮樂玲(寧波市第六醫院),高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黃雪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玲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劉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宋躍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王貝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曾建成(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周陽(中南大學湘雅醫院)。
共識專家(排名不分先后):包春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陳佳麗(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陳晶(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陳琳(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陳敏(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陳亞萍(北京協和醫院),房玉霞(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附屬省立醫院),付紅英(貴州省人民醫院),高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郭錦麗(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韓云(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胡靖(西安市紅會醫院),胡三蓮(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黃潔(北京積水潭醫院),黃天雯(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倫蘭(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李秀婷(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李葉萍(綿陽市中心醫院),李云(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劉翠青(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劉艷(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龍彩雪(海南省人民醫院),魯建麗(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魯雪梅(北京積水潭醫院),羅春梅(陸軍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閔燕(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寧寧(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彭伶麗(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裴艷玲(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史凌云(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史曉娟(空軍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宋國敏(天津市天津醫院),蘇曉靜(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薛慧琴(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譚曉菊(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唐永利(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田昕(陜西省人民醫院),王潔(蘇州大學附屬第四醫院),王琦(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吳明瓏(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吳松梅(河南省洛陽正骨醫院),熊健(成都大學附屬醫院),許蕊鳳(北京大學第三醫院),楊銀玲(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應瑛(寧波市第六醫院),張秀芳(深圳市中醫院),周文娟(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
利益沖突:執筆作者和專家組成員均無相關利益沖突。
免責聲明:本共識僅供臨床醫護人員參考應用,不作為任何醫療糾紛及訴訟的法律依據。